比如脑瘤: 比如耳后淋巴肿大: 再比如脑干出血后遗症: 诸如痛风、牛皮癣、尿结石、肝炎等多种病症也在这些使用者的案例中有所体现。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近期,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权健华林出事前,乐利来最大的两个团队,被某企业挖走,在华林权健事件之后,乐利来采用紧缩政策,对自己的会员系统进行掩藏,改成由专卖店对企业负责,以此来规避被相关部门查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乐利来的线下店。 为了推广乐利来的线下体验店,公众号“北京乐利来国际”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我们调理:疑难杂症!肌肉疼痛、筋络不通、骨关节、亚健康的现象等……主要针对:颈肩不好、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中风后遗症、骨股头坏死、静脉曲张、妇科疾病、宫寒、肩周炎、风湿、类风湿、痛风、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脑瘫、四肢麻木、头痛、头晕、腰腿痛、高血压、糖尿病、瘦身美容等。”同时,该公众号还声明:“无论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疼痛,均可在1个小时内达到减轻、痊愈、根除等不同程度的效果”。 对产品功效宣传得如此夸张,自然是难逃有关部门的查处。 2016年2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在乐利来公司的经营场所取得其所生产销售产品“康丽鲨鱼灵软胶囊——生命活力源”宣传手册,其宣传功效为:增强机体免疫能力、改善性功能、抗衰老、抗疲劳、抗肿瘤等多种生理功能。 此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构成违反《广告法》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6000元。 在有来医生网站上,还有网友咨询乐利来所强力推崇的“筋骨养护”的真实功效。对此,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兵副主任医师周医生表示,“筋骨养护,这是一种中医的说法,但是对于治疗疾病应当要进行有区别的对待。目前,在市面上中医正骨、筋骨养护等一些中医保健方面的治疗方法琳琅满目、参差不齐。这些情况有可能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延迟、误诊,甚至是贻误病情,导致严重的后遗症,甚至是并发症。所以首先要明确所患的疾病,明确诊断后,去正规的医院,让医生给予建议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治疗,不要盲目的去做筋骨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