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6日讯】(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疫情之下,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再迎“减负礼包”。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再做减免,并将通过延期还贷免罚息、增加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
作为吸纳2亿人就业的蓄水池,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也被纳入疫情期重点帮扶对象。会议确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前面临一个最大问题是现金流紧张,阶段性免税、减免社保费,有助于减少其资金支出,稳定其现金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此外,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唐大杰补充指出,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实际上,此前已有政策明确对10万元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地方层面也已在部署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工作安排。比如,2月14日,云南省发布意见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税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