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18日讯】(澎湃新闻)5套价值共计127万元的商品房,与总计200多万的匀加速网络商城积分进行了一场交易后,房地产公司反悔了。四川德阳这家房产公司的老板许建林(化名)对澎湃新闻大倒苦水,称自己被套了,“现在这些积分只值10多万元”。 一名“匀加速”积分购房户将开发商许建林诉至法院,要求许建林的公司履约交房。2018年5月4日,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正式立案。6月26日,许建林的公司提出反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房地产公司认为,用于购房的积分价值,在双方签订合同两个月之后,从20多万元跌至现在不足1万元。购房户的付款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于付款的网络商城积分实际为匀加速平台的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流通价值。因此,其付款行为无效。 购房户则认为,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以匀加速积分购房是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而该积分至今未被主管机构认定为非法或虚拟货币。法无禁止,交易就应当有效。 一审法院查明,购房户按照约定向许建林的房产公司支付匀加速网络积分,“计算单显示双方以1.45元人民币等同1个匀加速积分的方式计算房屋价值”。签订合同时,匀加速商城每个积分价值1.45元,后来跌至0.07元。 法院认为,北京匀加速公司目前还处于开业状态,用匀加速公司网络商城积分冲抵购房款,是双方当时的一致意见。双方作为匀加速公司会员,应当预见到虚拟产品交易存在的风险,任何交易产品,包括虚拟产品都会在不同的时间受到市场波动,并非一成不变。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积分交易价格下降,证明购房户欺诈的理由不成立。购房户的行为合法、有效。 2018年10月19日,旌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许建林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购房户交房,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同时支付800元违约金。同时,驳回许建林公司的反诉请求。 宣称年息500%,积分交易后“币值”暴跌 在澎湃新闻报道后,许建林接受了澎湃新闻的采访。许称,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许建林表示,以积分交易的房子不止1套,他现在手里200多万匀加速商城的积分,是用5套商品房交易和消费返还换来的。 许建林说,他是通过中间人李燕(化名)认识的这几位购房户。李燕是他公司以前的销售员,离职之后,成为匀加速会员。2016年底,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并不景气,他开发的房子也不好卖。李燕找到他,向他推荐房子换积分,用积分可在商城换其他东西。关键是分值还会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