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15日讯】(中国网)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河北省曲周县法院判决没收该公司转移至个人账户的非法财物544855.07元。 这并非是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法院裁定存在传销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该公司于2019年6月被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传销,并被处以没收2897.63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获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支持;2018年11月,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及数名参与者帐户,该申请获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支持。 天眼查显示,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汪光平和宋承攀分别持有公司55%和45%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医药研发及信息咨询、健康管理、预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等。 被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裁定传销、罚没54万
判决书显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传销并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违背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有关规定,其行为属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履行听证告知、处罚告知等相关程序后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决定对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予以“没收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移至江良国银行账户的非法财物合计544855.07元,上缴国库”的处罚。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曲市监处字(2019)73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该行政处罚决定已生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