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22日讯】(打传防骗)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寿光市网友李雪(化名)的投诉,据李雪反映,今年7月11日,李雪被自己的朋友拉去一家名为“尚赫美容”的酒店里面听课,会议上,据一位讲师表示,自己原来欠债几十万,自从加入“尚赫”之后就年薪几百万元并且成为成功人士。 3.98万元打水漂?或涉嫌欺诈 “这就是所谓的洗脑课!”李雪反应过来说道。 “等到中午吃饭时间,我朋友与她的上线就建议我投资加入尚赫事业。”李雪表示道:“当时我是直接拒绝的,但是顶不住她们群追不舍,无奈之下,于当天下午两点左右,我就通过花呗以及信用卡转给颜某霞个人39800元。” “对方也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我们一起呆到晚上九点左右。”李雪说道:“回到家已经晚上11点多,于是我发信息让对方退我钱,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并且告诉我,钱已经打给尚赫公司。” 最终,李雪跟本网反映,我多次寻要钱均没有要回。如今,不仅货没有收到,钱也没有要回,真的是投诉无门。维权期间,李雪也打电话给尚赫公司询问货款问题,尚赫公司则回应,没有收到李雪的货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