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30日讯】(微商电商调研)2021年5月中旬,《山东法制报》的一篇题为《“团队计酬”式传销能否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报道再度引发了各界人士对康立全球的关注,这篇文章指出:康立全球有限公司通过外购负离子眼镜及保健食品等商品,粘贴康立公司标识,虚高产品功效、价格。以发展下线的人数和层级作为确定层级及计算返利的依据,分别设置“双倍返利奖”“碰对奖”“领导奖”“国际重销奖”“免费旅游奖”等,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骗取财物。经审计涉案传销资金共计872379619.75元。被告人王磊安排领导、组织上述传销活动,通过参与设立管理公司、采购商品、招聘培训人员运作推广上述营销模式。被告人赵青等10名被告人在明知公司上述运营模式下,参与公司的运转、经营。被告人张秀云等在明知康立公司上述经营模式前提下,为提高自身级别、获取更多返利,发展下线注册会员,其中张秀云下线会员层级达25级,下线会员人数达1445人。 调查发现,在本案中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的王磊其实就是河北新康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两年前,微商电商调研就曾以《河北新康立涉案17亿,已被冻结股权!起底偷渡企业“康立全球”的前世今生》为题,对新康立和康立全球有过报道,两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妨顺着时间脉络,再通过几位操盘手的经历来详细梳理一下从康立全球到新康立的发展历程。 追根溯源,前世今生 康立全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最开始以东南亚作为发展基地,并在此后快速地将版图扩展至亚太各国,至今康立集团已在全球60个国家设立直营分公司,在世界直销公司的排名榜单中一度高居第22位。 1.吴铭仁 康立集团是由马来西亚人吴铭仁创立的,而马来西亚是允许“多层级直销”存在的国家。而关于康立在国内的运作模式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华辩网”认为:“康立集团拓展中国市场,按马来西亚的一套管理与运营模式、会员奖励制度,先后设立了康新立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广州佳敬奇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新康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这些公司下属设立的地方分公司。中国地区的公司运营和资金操控,完全遵循马来西亚康立集团的模式和总部意愿。康立全球(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直销型企业,公司也是按直销的运营模式和计酬依据销售真实有据的产品。这里的直销型企业是按马来西亚的法律作理解的,按中国的法律,就是属于“团队计酬”经营型传销活动。”(内容有删改) 吴铭仁祖籍福建,到他这一代,已是马来西亚华侨后裔的第三代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吴铭仁正式出任了马来西亚着名上市公司——金狮集团旗下直销公司总经理。到了1993年,他与合伙人创立了一家名为健力世的直销公司,占股分15%,以推销保健品。2000年,时年38岁的他,创立了康立全球集团公司,此后执掌康立全球6年来创造了年营业额超过7亿的业绩。 2.张一斌 起初,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曾是康立全球在中国内陆的着陆点,该公司在2005年成立,但在随后的几年间,却一直没有惊起太大的水花。2008年,国内着名职业经理人张一斌加盟康立集团,并任职深圳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中国总经理,他也就此成为了立康立公司的第一位上任的本土职业经理人。在一次年会上,康立集团全球总裁吴铭仁也曾表示对双方的合作表示满意。 但当时间来到2011年年初,情况发生了转变。曾在珠海天年、香港金日集团等企业担任高管的张一斌带着“因合同期满,所以离开”的说辞从该公司离职,同时离开的还有副总经理陈玉和、市场部经理梁文文、市场部副经理施红芳。对于张一斌的离职,外界一直有着诸多猜测。 3.孟叙名 2011年2月20日,以“同心协力·缔造传奇”为主题的“2011立康立战略发展暨首届咨询委员会预备委员会议”在系统会议中心召开,此时担任立康立中国区总经理职务的人变成了孟叙名。 在离开了立康立之后,孟叙名又担任了“唯宝汇”的执行总裁一职。据悉,这个名为“唯宝汇”的电商平台是由河北石家庄至宝公司注册成立的,该平台在设立后以“帮扶中国好企业,捧红民族好品牌”为口号进行大肆宣传,通过一系列奖励措施吸引会员加入平台投资,以销售自主品牌商品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人员入会并收取费用为主要获利方式。因后期唯宝汇商城资金兑付紧张,平台后续又推出“祥云币”和“ACA”等项目。 据了解,该网络传销组织分为三个阶段三种模式,一是珠宝会员计酬返利模式,交12000元即注册成为会员,可获得24000积分,该积分可在唯宝汇购买商品。其中一半的积分可以提现,另外送12000元同等价值的珠宝、手表。 二是唯宝汇计酬返利模式,该模式根据会员入会缴纳金额的不同,分为3000元普通会员、6000元白银会员、12000元黄金会员、24000元钻石会员、36000元冠级会员五个等级,并按照一人发展二人的排列模式进行左右区排列,根据发展会员的人数和缴纳的金额,在获得静态收益的同时,获得层奖、量奖和管理奖等动态收益。 三是唯宝汇祥云资产包模式,该模式根据会员购买金额的不同,分为3250元铜级会员、6500元银级会员、19500元金级会员、65000元钻级会员、195000元冠级会员五个等级,并按照一人发展二人排列的模式进行左右区排列,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和缴纳的金额,在获得静态收益的同时,获得平衡奖、管理奖等动态收益。 2017年7月,因资金链断裂,平台网站关闭,被河北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截止案发,“唯宝汇”在内蒙古、四川、广东、山西、河北、甘肃、青海多地共发展会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9.5亿元。2018年8月,公安蓟州分局展开收网行动,将该区该传销组织的12名骨干人员相继抓获。 4.赖政希 因涉传遭到查处的原康立集团管理层人员,除了孟叙名,还有赖政希。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就是在赖政希的指导下成立的,任马来西亚康立全球集团副总裁的马来西亚人赖政希主要负责中国内地、香港以及台湾市场的运作,在系统组建上,立康立采用了单一系统的运作手段,起初,立康立唯一的系统就是E系统,该系统也是由赖政希创立的,有直销系统平移过来,也只能称之为E系统旗下的一支团队。 同样出自赖政希之手的还有一个名为克拉币的项目,据悉,深圳不光是立康立的所在地,也是克拉币营销团队在中国大陆的运营中心,管理着全国其他城市的克拉币代理商。当然,在克拉币营销团队当中,也有部分人员来自于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 2017年年中,徐州市新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为“克拉币”的传销案。据披露,2014年,赖政希伙同刘子滨在泰国成立五军资本,设立总部,成立网站,以中泰两国合作开挖克拉运河,现在国内筹资为由,让投资者购买“克拉币”、“克拉期权”获得加入资格,并鼓吹等克拉运河开工后公司会把“克拉期权”换成股权,并给投资者颁发股权证,投资者在运河工程中占有股份参与项目分红,从而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注册账号,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获得高额回报、动态回报。 关于这场骗局的细节,当然有相关裁判文书记载过,据《刘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判决书》显示,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赖某、刘某(马来西亚籍,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后在泰国成立公司,设立总部,成立网站,共同组织、策划发行“克拉币”、“克拉期权”。该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购买“克拉币”、“克拉期权”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注册账号,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获得动态回报(对碰奖和分红奖)。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远以投资“克拉币”、“克拉期权”网络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账户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投资数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刘远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7年8月30日,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再度因遭到检察院的指控而出现在大众视野: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江蓬检诉刑诉(2017)5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永俊等人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刘永俊、曾琼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自2005年7月份成立以来,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会员的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经营行为系传销行为。 就在涉传案发的这两年间,康立在中国市场产生的业绩对于康立在全球产生的业绩来说也正是“蒸蒸日上”的一个阶段,公众号“康立人的生命智慧”晒出了如下数据:“2016年康立中国向集团贡献了11位皇冠大使;2017年康立中国向集团贡献了85位皇冠大使。” 5.王磊 继孟叙名和赖政希之后,在康立全球的发展历程中,还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不得不提,此人就是王磊。据康立全球(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变更记录显示,2012年7月11日,孟叙名不再担任该公司总经理,随后接过这一权杖的就是王磊。2017年10月16日,河北新康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王磊,股东有李厚军、蒋文、王磊和康新立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河北新康立公司的上述四位股东的股权都已处于冻结状态,王磊被冻结600万元,李厚军被冻结600万元,蒋文被冻结1200万元,康新立公司被冻结5600万元,执行通知书文号为鱼公(经)封通字(2019)004号。 2019年6月21日,深圳市立康立日用品有限公司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多年后又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2020年7月7日,新康立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沧州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除。 无独有偶,康立全球(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也已多次被有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样至今未被移除。 定性传销,并无不妥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说回本文开头所提及到《山东法制报》报道的那场传销案详情。本案中,鱼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磊伙同他人以公司经营为依托,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情节严重。被告人赵青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被告人张秀云等通过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直接或间接再发展的人员购买商品作为下线会员,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而牟利,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结合各被告人的层级及发展人员的数量,印证各被告人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作用及参加程度。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以被告人王磊、张秀云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磊、张秀云等以涉案公司经营系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团队计酬模式、对公司的传销经营模式不知情、认定为传销犯罪不能成立、若构成犯罪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等理由提出上诉。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公司人员系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购买商品支付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而非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团队计酬模式;该类非法活动不仅侵犯国家经济管理秩序,同时亦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和社会管理秩序,在案各被告人的行为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并无不当。涉案公司虽经注册成立,但没有完备的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进出资金极少通过公司设立的公户运转,都是通过冒用的个人账户或员工账户转账,结合涉案公司设立以来的经营模式及非法利益的分配情况,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本案,公众号“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总结道:不法分子经过精心策划,往往将推广的传销项目与高额回报、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具有很强迷惑性。传销组织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用“快速致富的梦想”来诱惑人,为传销行为披上个人奋斗的外衣,激发参与的热情和精神潜力。并通过授课方式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以丧失对其行为性质的正确认识。然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传销经营模式注定无法持久,寄托在传销活动上的发财梦必将被现实击碎。 眼下,在由聚优传媒舆情监测中心与防传管家共同推出的《投诉举报统计》(统计来源于反传销网旗下各网络咨询平台及反传销网咨询部接到的关于对各类疑似资金盘,网络传销、非法直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登记)当中,“新康立”已是榜上有名。 而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康立全球”、“康立负离子眼镜”这两个关键词也已被标记了1533次,主要标签为发展下线拉人头。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康立全球和新康立在过去这些年间走过了一条怎样的发展之路,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康立全球和新康立所推行的模式,以及“康立负离子眼镜”被包装成了什么模样,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原标题:回首康立全球消亡史,盛极一时的偷渡传销帝国因何崩落?)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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