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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网北京12月19日讯】(青浦检察)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品牌权益保护与营商环境护航,针对制假售假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该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构建证据链条、加强出庭指控,依法严惩一起化妆品造假案,成功斩断覆盖多地的假货产业链。 经查,林某某及其妻子吴某某伙同曾某、蔡某某,陈某某,梁某某6人,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制、售大批量假冒品牌化妆品,共计非法盈利达人民币100余万元。2025年3月31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以上6人提起公诉。10月23日,法院判处林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判决现已生效。 居民区里的造假窝点 2023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发现部分网络平台有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某化妆品品牌产品,并且金额已达20万余元的情况,而该品牌注册地就位于本市,经品牌权利人测买和鉴定,发现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安机关遂予立案。 经侦查,公安机关在某省一居民区内发现了这个制假窝点,当场抓获林某某等6人,查获假冒产品、半成品1000余箱。 该案于2025年1月2日移送至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林某某等人供述,自2024年3月起,他们租用民房作为据点,在采购原料、包装盒后,堂而皇之地贴标生产假冒的十余个品牌的产品。特别是在“3.15”期间,时刻关注官方消息,刻意关闭制假窝点、全员放假休息,以逃避监督检查。 一条龙黑色产业链 作为主犯的林某某深谙“专业分工”之道,他不仅亲自负责原料采购和销售渠道,还组建了一支完整的生产团队:他的妻子吴某某与他一起负责招揽中间商,并提供全国代发服务,主要管人管钱;梁某某原本是他的司机,现在负责工厂管理并实际发货,驻扎在厂房内监督工人灌装、贴标;蔡某某等三人负责具体制作、生产。 为了降低风险,他们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先接订单再生产,并且开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大批量接收订单。这些成本几元、十几元的无牌化妆品原料,经过手工灌装和精美的包装后摇身一变成了“专柜正品”。根据查获的账本显示,他们以正品一到三折的价格批发给微商和网店,最畅销的时候一个月能卖出上万瓶,销售链覆盖全国多地。 “美丽骗局”难逃法网 “很多消费者根本想不到,自己在电商平台买到的‘特价正品’,竟然出自这样的黑作坊。”检察官表示,“这些犯罪分子的贪婪已经严重侵犯了品牌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林某某等人被抓获到案后,检察官针对团伙分工明确、部分成员心存侥幸的特点,制定“一人一策”释法方案,结合《刑法》相关条款与同类案例,向嫌疑人释法说理、陈列证据,林某某等5人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唯有曾某辩称自己不具有制假的主观明知,不愿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检察官通过比对其余犯罪嫌疑人指认及供述,结合曾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单、工厂内监控录像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闭环,检察机关认定曾某与林某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以上6人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从法律层面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行为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且情节严重,本案中林某某团伙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查获假冒商品货值20余万元,已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共同犯罪认定上,即便曾某拒不认罪,通过在案证据,结合其在灌装生产涉案产品的实际作用,仍可依法认定其共犯地位,充分体现“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而量刑情节适用方面,林某某等5人认罪认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最终结合各被告人分工、获利金额判处差异化刑罚,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从社会警示角度而言: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优先选择官方授权渠道,对“三折以下特价”“代购直供”等异常低价商品保持警惕,注意核查防伪标识,若使用后出现皮肤不适,需及时留存商品样本与就医记录以备维权;品牌方则应建立“生产-流通”全链条溯源体系,一旦发现仿冒行为,可联合平台固定销售数据,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报案,借助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精准打击生产端窝点。 在检察履职实践中:
针对跨区域制假售假案件的特点,检察机关在前端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指导公安机关固定“产、供、销”各环节证据,包括原料采购凭证、生产流程录像、销售流水溯源等关键材料,为后续案件办理奠定坚实基础;中端审查起诉阶段,由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凭借证据链闭环构建破解“零口供”难题,如本案中就通过多维度证据成功锁定曾某犯罪事实,确保办案不枉不纵;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还会向后端延伸治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警示创业者,并与品牌方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从源头遏制制假售假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原标题:警惕“特价正品” 检察机关重拳打击百万化妆品假货链!)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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