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7日讯】(中药材天地网)“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短短11字力透纸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2018年7月1日是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这部承载了几代人期待的中医药综合性法律,自进入立法议程之始,就肩负着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光荣使命。如今,中医药法实施已近一周年,这部立得住、行得通、用得上的法律,让人们切实地感受到它给中医药行业带来的深刻变革。 截至2018年2月上旬,全国已有29省(区、市)开展地方条例制修订相关工作,其中,河北率先颁布实施,西藏进入地方人大审议阶段,北京、黑龙江、上海等省已正式纳入地方人大、政府法制办立法计划或调研项目。 与此同时,甘肃、云南等省份,从省政府层面发文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彰显对中医药发展的高度重视。云南省提出2018~2020年,省政府每年统筹安排奖补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中药饮片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和关键环节突破。甘肃省提出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实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等9项重点工程。 发展中药产业,强化中药质量管理 建立标准方面,提出“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质量监测方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追溯体系方面,“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等。 推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国际传播 标准体系方面,提出“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 国际标准方面,“国家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国际传播方面,“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业内认为,过去一年中医药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相关法律法规仍待健全。7月1日是《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业内热盼的《中医药法实施条例》有望加速出台。法律法规健全有望加速中医药产业发展。 除了呼吁《中医药实施条例》的出台,也有专家学者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从源头上确保中药产业良性发展,建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牵头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做好中药产业链的监管和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 第二,有关部门要构建符合中医整体观念及中药复方特点的研究策略和技术方法,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疾病临床诊疗指南体系,从而应对新医保监管体系下中医药事业可能面临的冲击,以此切实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提高中药的临床价值。第三,建议尽早启动《药师法》的立法程序,让药师成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最后一道看门人。 (原标题: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 中药行业红利逐步释放)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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