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7日讯】(中国市场监管报)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食品流通环节正常经营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决定,在疫情期间流通环节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新办、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不再开展现场核查。 据介绍,食品销售经营者对照法定许可条件和告知内容全面自查,承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达到许可标准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记者观察到,《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食品销售经营者)》明确要求,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承诺书》指出,获得批准应当具备相关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例如食品经营者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等。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期间流通环节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新办、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不再开展现场核查。实行网上办理,通过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审批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证书邮寄等举措,实现审批“不见面”“零跑动”。同时,延长食品经营许可期限,对于疫情期间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 对于疫情期间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杂店备案卡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该负责人强调,如发现食品销售经营者实际情况与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承诺不符的,将被依法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给予行政处罚,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原标题:北京疫情期间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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