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3天 投资金就被瓜分干净 “这起特大传销非法活动非常特殊,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引诱性。提醒人们在理财投资时擦亮眼睛,谨防陷阱。”裴盼龙提醒市民,该案件中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们,利用“民间资金互助、投资理财、互助养老、共享经济”等当前经济发展模式和概念,从事传销非法活动,“拉人头”、发展下线。每个人进入该组织时,投资无论大盘、小盘选择自由,分钱时则有金字塔顶端的倒数第二层C1家长(管家)统一分配(金字塔最顶端的C2级出局,无资格分配),分钱“效益”公开透明化。 裴盼龙称,但实际上,该组织并没有真正的投资理财项目,更没有产品,所谓的投资金额并未用于真正的项目投资或产品研发,而是在很短时间内,最慢都不会超过3天,就会被按照比例瓜分得干干净净,从而产生暴利的畅通渠道,继续拉人头发展下线,依次循环非法获得暴利。 传销者说 卖掉连锁酒店加入传销 血本无归触犯刑法 专案组调查中发现,该传销组织参与人员中绝大部分有正当职业甚至自己的企业,许多人曾是个体户、私营老板。许多有实体的企业老板尝到甜头后,纷纷将本行转让或出租,专门赶到西安从事传销非法活动。个别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干部、公务员或工薪阶层的骨干人员。 现年48岁的男子赵某,本是内蒙古包头市一个家族企业的高层负责人,在2015年被亲友拉进这个传销组织后,居然给家族企业长期请了病假,跑到西安专门从事传销非法活动。3年来,赵某将半生积蓄近百万元先后投入该传销组织,非法所得利益400多万元。如此轻松“投资理财项目”让赵某很快“暴富”,尝到了甜头,心里扭曲膨胀。2017年2月以来,他干脆放弃了家族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一口气将自己二三十位亲友、同学拉进这个传销组织,成为自己的下线。正当他准备继续大干的时候,该传销组织被警方捣毁,赵某自己因触犯刑法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身陷囹圄。 47岁的女子窦某,是内蒙古包头市人。10多年前,窦某投身商海,在包头市从事酒店餐饮生意。2015年底,她被亲友拉进这个传销非法组织,起初,她抱着谨慎、警惕的态度,但不到两年下来,她在该传销组织一下子“赚”了300多万元。 窦某在案发后,面对警察痛哭流涕悔恨不已,因为她在2017年下半年刚将在包头市已成气候的连锁酒店、餐饮店低价转让出去,专门在西安从事传销非法活动,因为这样不用辛苦上班,不用操心企业经营状况,很轻松就可赚到钱。她梦想着不劳而获能赚取更多的财富,但此次不仅血本无归,而且因触犯刑法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三无投资要谨慎 高回报投资要拒绝 “就本案而言,投资理财时必须擦亮眼睛,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避免陷入传销之中。”裴盼龙提醒公众,首先要明确将要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一旦吃不准,不要盲目投资,否则,极有可能血本无归,也可能触犯法律法规。 其次,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各类投资理财项目真假难辨时,提醒公众切忌盲从。比如个别担保公司从以前线下转移到互联网的线上,难以甄别。或者新型传销摇身一变成正规公司,租赁在高档写字楼里挂着羊头卖狗肉等等状况。要多咨询一些法律专业人士,比如律师、警察、法官、检察官等。 裴盼龙说,有数据表明,80%以上的底层和低级别参与人员投资后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到效益的,极有可能是血本无归,而金字塔顶端的高层级组织、领导者谋取暴利。 市民在投资理财时还应注意什么?秦刚分析说,大家谨记“无产品、无项目、无实体”的“三无”投资一定要谨慎,不要跟风。任何有高回报的所谓投资理财,要拒绝加入。另外,任何采取拉人头方式进行的获利模式极有可能涉嫌传销非法活动,必须警惕,拒绝加入。当前个别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者为逃避打击,转型变化手段,借助互联网平台等模式,个别的也有产品,但一旦产品的价格远远高于其本身价值,就需警惕,这些极可能是涉嫌传销犯罪的活动,最好拒绝加入,向公安或工商部门举报。 公安经开分局副局长王世军表示,经过多年来全国各地对传销犯罪活动的持续严厉打击,绝大多数传销活动销声匿迹,但仍有个别不法分子从事传销非法活动,一些传销活动已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和运营模式,从而更加具有欺骗性、引诱性。而传销组织、策划者正是利用了许多人贪婪财物的欲望。现在的传销组织已经开始由传统的面对面洗脑授课拉人头,转向网上,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打着“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幌子,利用群众对新兴产业不了解不熟悉的机会,对各种新概念进行断章取义、曲解,以包装其传销真实面目,在各个微信群、公众号中传播,拉人头,欺骗性极强。 王世军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是违法行为,提醒社会公众投资理财谨慎,切勿有一夜暴富的心理,避免害人害己,最后追悔莫及。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程彬 采写 (原标题:摞起来10多层楼高)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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