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透露运营模式: 不指望卖东西赚钱, 靠发展下线店主、升服务商 “服务商”和“店主”,即招股书中介绍的KOC。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之前举办过KOC销售大赛,参加大赛的都是“店主”或“服务商”。 知乎一则关于申请退掉洋葱Omall 1000元加盟费的提问下,有匿名用户回复“不指望卖东西赚钱,就靠别人来做店主,升服务商”“赚的钱都是拉人得来的”。此外,该评论区还有一名叫“applestalin”的用户介绍,服务商主要靠招商收入和招商后的体系收入。“招商就是招一个店主1000元,可以招40个,超过40个每个交600元给洋葱,自己赚400元。招一个服务商就是4000元奖励。旗下店主卖货利润的30%归服务商,70%归店主。” 这组数据和操作模式,是否属实?确实是公司的最重要谋利之道吗?靠真正卖产品赚了多少钱?靠拉人头赚了多少钱?靠收取加盟费收了多少钱?在过去三年,各业务具体的营收及利润比例是怎样的?自5月15日起,《投资快报》记者向公司发去正式采访提纲,并向有关负责人多次致电询问,截至27日发稿,均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应。 公司招股书自认:业务存法规政策风险 不过,记者关注到,在知乎的评论区,有不少用户质疑公司上述的运营模式像传销。据报道,公司的客服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并向记者表示,“传销是有很多级别,而且要多次缴费刷人头。我们只有两级,只做店铺产品的销售。”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向记者介绍,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第一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第二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第三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这些特征,这家企业不是传销。因为店主的提成最终是通过销售平台的货品拿钱,有实体的商品。而传销是‘画饼充饥’。”范辰说道。 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金字塔销售条例》,该条例禁止中国的个人和实体从事金字塔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洋葱集团在招股书中也在“提醒”表示,与当前业务模式有关的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诠释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会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如此的重大政策风险,公司方面有何积极的应对措施?如若成功赴美上市,将成为公众公司,将拥有海内外广大中小股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哪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有哪些?面对投资者及记者较为关心的这一系列核心问题,洋葱集团也采取了回避态度,截至发稿,同样没有任何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