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88年李锦裳创立李锦记至今,李锦记家族经历过两次分家,使李锦记两次陷入负资产经营。好在李锦记家族都度过了这两次危机,并传承至今。 第一次分家 1932年后,李锦裳(李锦记创始人)把李锦记做得有声有色。此时,他的三个儿子(李兆荣、李兆登、李兆南)对企业扩展的看法产生了严重分歧,李兆荣、李兆登认为企业已经发展得好,不应该再冒险扩张。而长孙李文达(李兆南之子)则认为公司未来能有更大的发展,坚持要扩张。 在意见无法调和的情况下,李兆南决定买下其他成员的所有股份,为此他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此事,也令兄弟间的感情不和,李兆南44岁时便退居幕后,让长子李文达接手,这就是李锦记家族历史上的第一次分家。 第二次分家 在李文达的经营下,李锦记获得了长足发展。在父亲李兆南退休后,李文达邀请弟弟李文乐一起管理公司,同时给了弟弟相当可观的股份并委以重任。但是到了1986年,由于对企业发展的看法不同,弟弟提出退休,弟媳提出巨额的股权变现要求。李锦记再次面临分家,冲突日渐升级,甚至诉诸法律。李锦记被法院责令停业半年,李文达后来斥巨资从弟弟手中全额回购了李锦记股权,亲人间关系剑拔弩张,从此不再往来。这是李锦记家族历史上第二次分家。▲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