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2月11日讯】(人民网) “我使用如新产品后导致过敏,目前已花费1000多元医疗费。”乌鲁木齐市市民索维霞,就使用如新产品后因引起自身健康问题,于1月20日,向乌鲁木齐市红山工商所12315服务台进行了投诉。 据了解,索维霞,今年47岁。2013年中旬,她在如新传销人员的推荐下,选购使用了如新洗发水、护发素,并导致过敏。期间,还据她介绍,她的表妹马骏萍也购买如新洗发产品,给10岁的女儿使用后,孩子的头发也掉的很厉害。因此,这些一连串突发事件引起她的恐慌,迫使她不得不在当年12月12日,携带自己使用的如新洗发水、护发素,来到自治区中医医院进行了过敏原过筛检测。 当时,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医师对她提出4方面注意事项,其中首要注意的就是:尽量避免接触上述过敏原。 2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红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这一投诉及时关注,立刻前往位于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390号二楼的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办公点进行例行检查。 当时,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注着该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公司负责人为:秦逸芬。公司经营范围为该公司生产的护肤、发用、彩妆、清洁洗涤产品、香水等10多类产品。 在检查中,令记者关注的是该公司经常遇到类似索维霞这样消费者的投诉,并且对消费者的投诉,公司方面多采取了内部协商,货款全部退回或签署封口协议等“破财免灾”措施。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 对此,可以列举的是,有份1月7日该公司销售人员张晓松与消费者陈暖、张力军签署的一份协议中明确指出:第一,全额退还陈暖、张力军3360元购货款。第二,患者(消费者)承诺自签署协议书之日起,因该次过敏引起的问题直接与销售人员联系,以后不再与媒体联系。第三,销售人员承诺未来应该次过敏引起的后续问题会持续跟进负责。 2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红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是否有传销嫌疑进行检查时,在该公司的相关促销宣传单中,明确注明消费满500元者可以办理会员卡。 但记者发现,该公司日常工作中有着考核传销人员的《营运及政策试题》、《如新2013 培育教练工作坊》手册(2013年8月24日制)、《nsa星梦旅学员手册》、《2013年度考核成绩图》等规章制度和目标任务。 与此同时,深受该公司传销活动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影响的乌鲁木齐市市民郭景虎给记者说,他今年33岁,妻子王某今年34岁。两人育有一个男孩子。今年上二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