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5日讯】(鲁网)5月24日讯(记者徐坤)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并在审核批准的地区开展直销业务。而一家名为“葆婴”的直销企业却涉嫌在山东省突破这一政策禁区,未经批准在该地区大范围开展业务。 鲁网财经日前接到读者热线称,一家名为葆婴的直销企业在山东省内大范围开展直销经营活动,吸纳不少人加入直销经营,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健康讲座等活动,但其并未获得在山东开展直销业务的资格。为此,鲁网财经进行了调查核实。 记者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查询发现,葆婴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7日获得商务部的直销经营许可,目前直销区域为四个省市(直辖市),分别为葆婴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葆婴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葆婴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葆婴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上述4家分公司共设服务网点62个,分别设在北京16家、天津9家、江苏24家、陕西13家。如此来看,葆婴有限公司并没有获得在山东地区开展直销业务的审批。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那么,葆婴山东分公司的经营是否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审核呢?记者来到位于济南市纬二路51号的葆婴山东分公司了解情况,前台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情况你想采访,需要我们总部的批准”。 随后,记者向葆婴公司市场部核实,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块并非她负责,让记者留下电话,让相关负责的同事给记者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葆婴公司的相关回复。 来自葆婴公司官网的信息显示,葆婴成立于1999年1月,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总投资9000万美元。葆婴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4000万美元建设符合GMP规范的生产基地,并在全国设立了28家分支机构。2009年,葆婴公司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不过,上述官网内容与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披露的并不一致。商务部管理系统显示,葆婴批准日期为2010年7月7日,批准直销区域为4个省级分支机构。 记者查询获悉,葆婴在未经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有过先例。2013年,成都工商部门为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门召开辖区内直销企业座谈会,对葆婴等直销企业存在不规范直销,信息报备不完善等方面予以警告。▲ (原标题:葆婴未经批准在山东开展直销业务? 公司未予回应)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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