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日讯】(中国网)近日,先后多名群众向媒体反映:西安市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以温泉洗浴酒店住宿旅游等消费票据为诱饵,以缴纳3000、6000、1.2万、2.4万元不等的金额拉人头发展下线,按照人头和金额多少为上线提取报酬。这一明显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竟然被当地工商“立案调查”了11个月,至今未果。 2016年6月13日,上午9点左右,媒体人员驱车赶往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碰巧赶上该公司正举行招商活动,只见公司一楼会议室坐满了前来听讲的群众,约有300多人,公司负责人宋军民和他的员工正有滋有味地大讲特讲入会的好处。媒体了解到,加入会员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采用双轨制发展,返利采用对碰、层碰、领导奖等多层返利。 2016年6月29日,媒体收集了汤峪温泉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相关视频证据前往蓝田县工商局反映。 在蓝田县工商局五楼见到了一田姓副局长,田副局长告诉媒体:“我们去年8月份就已经立案调查,并且已经收集了很多相关资料和视频证据。” 媒体问为什么没有查处时,田副局长回应:“定性传销,由省工商局来定,我们只是收集证据,上报给省工商局,具体由省工商局来定。” 再问从去年8月立案调查已快过去十一个月了,调查情况怎样,是否已经上报省工商总局?田副局长称:“还在收集证据。” 据了解,汤峪温泉有限公司目前巳发展会员3万多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免受传销之害,希望蓝田县工商管理部门提高办案效率,尽快查处汤峪温泉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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