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4日讯】(中国青年报)这两天,大学生李文星之死引发广泛关注,本文为你揭秘北派传销“蝶贝蕾”:规模庞大,等级分化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就在李文星尸体被发现8天前,静海公安在多部门配合下,抓获静海“蝶贝蕾”传销组织高层人员7名、传销骨干人员25名,遣返传销参与者数百人,缴获、冻结赃款100余万元。 疑似传销组织的幕后操作者假扮成上市公司招聘人员,吸引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应聘,是其骗局得逞的关键一步。 生前,这位985大学毕业生是全家的希望,从农家子弟到北漂青年,他原本可以追求一个美好的前程。可惜,一切戛然而止。 7月14日,求职大学生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G104国道旁的水坑中被发现。某反传销组织的QQ群成员何凯自称,在距离广场3公里的上山三里村超市后面的平房里见到过李文星。何凯说,那是一个属于“蝶贝蕾”传销组织的窝点,他和李文星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 本报早前报道,静海区公安分局民警表示:根据李文星随身携带的传销笔记等物证,分析认为其极有可能误入传销组织。 根据静海公安的消息,就在李文星尸体被发现8天前,静海公安在多部门配合下,抓获静海“蝶贝蕾”传销组织高层人员7名、传销骨干人员25名,遣返传销参与者数百人,缴获、冻结赃款100余万元。 据专案组介绍,“蝶贝蕾”传销组织规模庞大,等级分化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参与传销人员多达7千余人次。其中,在静海及周边地区发展传销人员就多达1600余人。 早在2006年3月1日,聊城市东昌府公安分局民警前去解救一名被困传销窝点的女大学生。屋角一套名为“蝶贝蕾”的化妆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为“低级传销人员不可能有传销产品,也不可能单独居住”。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刚判断,与这位女大学生同居的严某应该是一条“大鱼”。通过进一步讯问,“蝶贝蕾”传销网络的一个B级头目,浮出水面。 之后警方顺藤摸瓜,破获了这起当年最大的传销案——“蝶贝蕾传销案”。根据《法制日报》报道,当时涉案者多达50余万人,涉案金额达20亿元,犯罪嫌疑人遍布全国30多个城市。 “这是一个老牌的传销组织,虽然2006年被打击了,但其各地的分支还在,还是很猖獗。”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带领的民间反传销组织告诉笔者,在2006年就从“蝶贝蕾”传销组织解救过受骗人员。 妄图披上“合法”的外衣 从2006年“蝶贝蕾”案中可以发现,传销组织传销组织还试图从非法走向“合法”。传销的组织者非常渴望自己的“事业”合法化,并想方设法规避法律。 自2005年开始,“蝶贝蕾”的一些团伙,开始加盟贵州虹跃集团的一家下属公司—贵州虹跃药业有限公司,披起了“合法”的外衣。据新闻报道,传销组织“收入”的37%作为利润直接归入贵州虹跃,而剩余的款项,还有近四成再以其他名目存入贵州虹跃。 笔者在网络上发现一家名为“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的有限公司,与“蝶贝蕾”传销组织同名。官网介绍其成立于1999年11月,是由中国艾琳集团公司、美国POLR公司、韩国COSMAX公司三家大型化妆品企业合资创办的中国首家专业OEM加工企业。 一名网友称,其2008年在天津被骗进一家叫“广州蝶贝蕾化妆品”的传销组织,网络上也充斥着大量“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是传销吗?”的类似问题,均无明确回答。 拨打“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全国服务热线电话后,对方称他们是中外合资企业,与“蝶贝蕾”传销组织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业务部接单,工厂生产,没有设置销售部。 笔者向李旭提及传销组织合法性的问题,他直言,“蝶贝蕾”传销组织和“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传销组织只是借着正式公司的名义运作,没有任何产品实物。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也深受其害,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打电话咨询他们与传销组织的关系。” 李旭称其带领的民间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解救陷入“蝶贝蕾”传销组织人员的比重并不大,但每年都有很多起,“全国还有各种各样的传销组织,打着各种旗号,公司名号都是假的,类似公司多如牛毛,‘蝶贝蕾’也只是传销组织躲在其后的一个名字。” 京津冀反传销救助中心的负责人王明在静海区生活了20多年,他曾特别强调,“静海属于北派传销,北派限制人身自由,具有暴力行为,南派相反,更注重精神控制。京津冀都属于北派传销模式,但不都是蝶贝蕾,而静海区几乎都是蝶贝蕾。”他接的不少活,都是解救陷入“蝶贝蕾”的受害者。 挂羊头卖狗肉 李文星之死并非简单的意外,“溺亡”这个冷冰冰的尸检鉴定结果,不足以说清楚背后的真相。目前,警方已对其误入传销组织的情况立案调查,现有证据显示李文星生前极有可能被传销组织所控制。 李文星到天津求职的结果并不如他的预期。上司公司科蓝软件已发布公告称,网络招聘平台“BOSS直聘”上给受害学生李文星发入职聘用书的招聘方“北京科蓝”系他人恶意冒充,该公司没有李文星应聘时接触的两名员工。不管李文星到天津什么样的机构,找了一份怎样的工作,他肯定是遭遇了“李鬼”。 在这一过程中,网络招聘平台难辞其咎。很多人亲身验证发现,涉事招聘平台“BOSS直聘”的审核机制存在严重漏洞,事发前,用人单位不经认证就能发布至少一条职位信息。换言之,发布招聘信息的人可以打着任何企业的名义收简历、获取应聘者个人信息。疑似传销组织的幕后操作者假扮成上市公司招聘人员,吸引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应聘,是其骗局得逞的关键一步。 BOSS直聘解释称,公司之前执行的认证策略是“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是因为2015年初时用户少,招聘者多为初创公司,甚至筹备公司的招聘者。当时是为了便于招聘者上平台发布职位。 此政策具体为:1、只发一个职位,公司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找到、职位没有明显问题,先发布。如果不触发用户举报,就不强制审核他。而是引导他,认证的话,可以多发职位。2、招聘者要一个以上职位,则要强制进行审核。 这个阶段没出问题,BOSS直聘认为:“现在回想起来,跟当时平台小,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有很大关系。” 在2016年之后,大公司来招聘的多了,BOSS直聘对大公司还是采取了“企业邮箱认证”的方式,并继续执行“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的策略。具体为,对于没有公司邮箱的招聘者采取营业执照认证的方式;筹备期的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平台会要求他们提供名片、工卡、在职证明等。 “李鬼”公司发给李文星的邮件 后来,平台有了更多的工程师、审核人员,BOSS上线了专门进行审核的系统,进行“机器+人工”的审核,并继续执行“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的策略。 这个阶段,积累了大量经过认证的真实BOSS的数据和一些被举报、封禁的招聘者的行为数据,系统能够在不断的学习中,对识别出的虚假BOSS建立多维度的模型,并持续丰富。 但是,随着反虚假招聘者系统日益强大,“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的招聘者当中,出现了一些未经举报,但是被封禁的招聘者,平台对这些人进行人工审核、强制要求进行认证。没有通过认证的招聘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作为系统今后查杀虚假招聘者的数据补充。 BOSS直聘称:“不能及时更新这个策略,是我们的问题。教训很惨痛。公司管理团队已经形成决策并且落实,把招聘者真实性审核作为生命线。” 从8月3日凌晨开始,BOSS直聘自称进行了全面调整,对于所有招聘者执行事先审核认证的流程。不久,在目前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平台会采取如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更为准确的审核认证措施。 大部分情况下,戳破谎言并不难,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实。在李文星赴天津之前,跟他合租的大学同学曾提议让当地朋友帮忙打听公司情况。即便没有当地朋友,通过114查号,找到公司所在软件园管委会电话咨询一下,也很容易甄别信息真伪,但遗憾的是,每个误入传销的人,都少了质疑和核实这一步。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李文星的上当受骗,也与传销组织行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网络招聘平台监管缺位有关。人们一般都会认为,发布在正规招聘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真的,谁知道还有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虚假招聘?此次涉事的“BOSS直聘”网站,不进行验证即可发布招聘广告,这不是技术漏洞,更多的是管理漏洞。有此漏洞的招聘网站远不止“BOSS直聘”一家,不少国内知名招聘网站均只要简单注册即可发布招聘信息,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在互联网草莽发展的时期,社会因为网络空间的自由和开放享受了极大的红利,但如今,血淋淋的事实一次次告诫人们:完全自由的互联网,其破坏力远大于建设意义,缺乏监管和约束,它带给人的只有未知的恐慌和险境。 网络那头是人还是鬼? 事实上,对于网络平台对用户身份的审核责任,今年6月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表示,网络招聘平台应该对招聘单位进行基本的身份审核,例如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并核实营业执照的真伪,同时也应该对具体负责在其平台上注册账号的个人进行身份审核,比如要求提供招聘单位的授权文件,或者要求用企业邮箱进行身份验证等等。 具体到“李文星事件”,赵占领说,如果李文星的受害确实跟BOSS直聘平台上的招聘信息有关,且该招聘信息虚假,而BOSS直聘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则BOSS直聘对于李文星的受骗及被害有较大的过错,应该对李文星的家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也指出,目前大多数互联网招聘平台采取的主要模式是让求职者免费使用,向招聘企业收取费用,以及通过广告来营收,因此这类招聘网站也属于网络广告的经营者,不能逃避《广告法》要求的广告审核义务:企业主体身份、招聘内容是否为真。 “它(网络招聘平台)可以要求(招聘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一核对就行。这属于表面审核,可是连这都没做。”胡钢指出,许多网络招聘平台一头连着招聘,一头连着消费者,在消费者端一般采取免费服务,也就意味着来自招聘企业的广告费、招聘撮合费成了这类网站的主要收入,这导致它们没有动力加强对招聘企业的相关审查。 “这个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一方面因为可能涉及到传销,其社会危害性通过个案凸现出来,另一方面涉及到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络平台,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审核义务,以及如何对于招聘平台的虚假信息进行监管,这是行业性问题。”赵占领说。 北派传销“蝶贝蕾” “传销分为南北两派,南派传销不怎么控制人身自由,传销者常回家拉人、拿钱,家人发现后就向我们求助,我们就到家去劝说。北派传销常控制人身自由,我们会被叫去现场解救,把人救出来后再给他反洗脑。”李旭介绍。 “北派传销”属于低端传销,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条件简陋,“吃大锅饭、睡地铺、上大课。”这类传销分温和型和暴力型两类,但最终目的都是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控制、消磨意志直到精神控制。 何凯回忆,在传销组织窝点,大家六点起床,半个小时洗漱,吃过没有肉的饭菜后,要上一上午课:教授如何在网上发展下线。下午大家会一起打扑克牌,李文星也参与,但很少有表情。晚上和白天一模一样的课,要讲到十点。何凯说,他们这个“家”是唯一不被打的,顶多饿一饿。 李旭分析大学生容易受传销组织蛊惑的原因,就业压力大导致大学生求职心切,加上本身缺乏防范意识,传销组织对其比较容易诱导和洗脑。大部分独生子女受父母宠爱,传销组织人员也抓住了这个弱点,跟没有防备心的父母、亲戚大肆要钱。 据王明信息,静海区的“蝶贝蕾”组织大概是2005年左右开始有的,“蝶贝蕾”对外称直销,主要以感情邀约,介绍工作为由,给出高薪来利诱,在受害者到来以后,以恐吓、威胁,甚至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来控制受害者。入门费为2900元一套产品,每人可以购买1-30份,也可以拉下线。 幸运逃出的何凯描述,他和李文星曾经被困的传销窝点——“蝶贝蕾”组织,等级森严。成员待的地方被称作“家”,接收求职简历和让员工面试的职位叫做“网上”,从最底层的“帅哥、美女”、新老板、小扛、大扛到大导五个级别,小扛才可以发展下线邀约新人,而一般能出去接人回“家”的都是高身价的小扛,他们在组织中投入大量自己的钱购买产品,不会跑。何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当时已经做到“小扛”了。 就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家”,十几个人蜗居在一室一厅的平房里。空气浑浊,待在没有电扇空调的屋子里,不停地流汗。而李文星因为是新来的,洗澡都只能在别人的监视下洗冷水澡。 “羊毛出在羊身上” 在中国反传销资讯救助网站和中国反传销网社区上,曾经身陷传销囹圄的网友,纷纷披露其在“蝶贝蕾”传销组织的经历,洗脑式课程也被剖析出来。 蝶贝蕾”内部培训机制主要是“五级三阶制”和“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是一种奖金分配制度,起源于美国,目前这种奖金分配模式已被我国金融保险银行业广泛的引用。所谓的“三商法”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是一种人员销售。但有不少非法分子将“五级三阶制”和“三商法”利用于非法传销活动,其制度本身并无好坏之分。 “五级”是奖金制度的五个级别,即E级会员、D级推广员、C级培训员、B级代理员、A级代理商。 “三阶”即加入者晋升的阶段 : 1.从E级会员升为C级培训员为第一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当时就晋升。 2.C级培训员升为B级代理员为第二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3.B级代理员升为A级代理商为第三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也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新朋友”在交纳2900元成为会员E级后,当你达到相应的点数后就会晋升相应的级别,个人不断发展人数,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呈几何级数倍增的形式壮大。 非法传销人员鼓吹说这个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人性化的直销制度,对每一个加入者都是最公平的,最适合老百姓操作的制度。不论你有没有文化,从事什么职业,处在哪个阶层,只要你缴纳了2800-3900元不等的入会费,你就可以从事这个“暴富”的事业。并喧嚷成为A级代理商后,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蝶贝蕾”培训人员称其赚的是60%的中间环节费,但是拉来的每个下线2900元的60%,挣的其实就是“自己人”的钱。工资的计算按照拉多少下线给多少钱,层层剥皮。 五级三晋制(图片来自网络) 去年被骗进天津静海的传销窝的大四学生王秋生(化名),被困的传销公司名叫“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领导介绍他们主要是卖货凝白滋养套装,主要负责做人、织网、赚钱。 王秋生叙述其在传销窝中的“上课经历”。领导对他们讲:“中国为了加入WTO,二次引进三商法。但是三商法在中国还没有立法,所以他们传销不合法,但是不犯法。一商法说是计划经济,二商法是市场经济,三商法是直销。” “我们现在是过得很苦,但是我们有钱!”“领导”向王秋生抱怨。 传销屡禁不止,公民应提高警惕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认为传销有三大特征:缴纳入门费或认购一定数额商品;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自己的下线投入都有自己的提成,层层返利;不管什么区域、场合、什么样的公司、什么样的产品,也不管是什么销售模式, 只要存在这三特征就是传销。 谈及此次李文星事件,李旭表示不仅天津静海区,“比天津静海严重的还要很多!”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地区,聚集在这些地区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地理位置佳,大部分求职人员都会考虑发达地区;二是物价低,给传销团伙提供了生存土壤;三是打击力度小,甚至相关机构不作为。 针对传销组织诈骗,李旭建议要加强防范,警惕网上招聘、网恋。要注意甄别真假信息。 当对方以介绍工作或谈恋爱等理由把你拉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却连正式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恋爱对象”连份正式工作都没有,这时你可以基本确认已被骗入传销组织了。如果接下来你还被安排参加有关行业现象、分成规则、邀约新人的课程,那更加可以确认对方在从事传销。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手机还没被收走,要第一时间给朋友发定位信息,让其帮忙报警。如果运气不好,一来就被控制,要假装顺从,不当面拆穿和反抗,保全自身安全是首要的。因为传销人员图的是你的钱,以及将来利用你的社会关系给组织拉来新的下线,只要配合一段时间,你总会有机会逃离组织,哪怕身份证和钱被扣留,也可以通过报警或找当地人(传销组织一般不发展当地人)寻求帮助来解决。 更重要的是保持清醒认识,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被洗脑。一边是暴利诱惑,一边是周围群体无时无刻地渗透影响,缺乏社会经验又急于改变命运的大学毕业生,很容易被攻破心防。毕竟人性都有弱点,心理防线一旦被打开一个小缺口,欲望就会难以抑制。这需要我们平时就建立起一种常识,如果一份工作能让人短时间实现上百倍财富的增长,那不是抢就是骗,现实中绝无可能。 曾经也是传销受害者的李旭通常会对传销人员进行反洗脑,以身相劝。但他表示“效果不大”。 中国社会传销诈骗行为屡禁不止,李旭认为这与取证难、打击处理难、法律滞后三点有关,传销组织无公司、无产品、无实物,证据往往会不足。再加上传销人员已经被洗脑,执迷不悟,打击处理难。我国法律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门槛较高,难以指认,对打击传销人员头目比较有效。所以很多人会抱着侥幸心理从事这一犯法活动。 (原标题:揭秘北派传销"蝶贝蕾":吃大锅饭睡地铺 控制精神)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