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派出所副所长覃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潘某云、林某、苏某秀这三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目前被我们青秀山派出所依法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最终,三名女子被处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市民如果遇到纠纷要进行维权,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合法途径。 广西大航律师事务所韦福盛:“公民遇到纠纷先分析纠纷的情况,分析不清楚的话可以寻求律师或者身边一些懂法律的一些求助,让他们帮助自己分析解决问题,度过这个难关,不要一下子走到极端,这样子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好的情况。” 记者:韦晓 秦玉刚 通讯员:宁永彬 (原标题:3名女子因囤货与直销公司发生争执维权被拒欲轻生)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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