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6日讯】(网络)近日,“嘻猪帮忙的奖金制度引起了部分网友的质疑。 据了解,嘻猪帮忙的经营主体公司为广州嘻猪帮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成立于2023年2月23日的企业,注册资本588万,实缴资本和参保人数为0,法定代表人为唐余胜,股东为中农壹品(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邱友山(监事),股东们认缴出资日期在2053年。 据推广资料,该公司专注于饲料研发、农产品深加工、健康食材供应等全产业链服务。 据了解,嘻猪帮忙采用的是一种代养小猪的模式,消费者在商城消费产品后,平台会赠送等同于消费金额3倍的绿积分,这些积分可以用来参与代养小猪活动。 例如,消费1000元产品,可以得到3000积分,然后用这3000积分代养3000只小猪。代养期间需投入3%的饲料成本,2天后自动转养,可以得到5%的收益。去除饲料成本后,代养利润为2%,相当于每两天可以得到6%的收益。 嘻猪帮忙公司还推出的会员权益制度以及微股东计划来吸引用户。该公司根据会员的等级和推广业绩设定了不同的回报机制。 在嘻猪帮忙平台,会员可以通过购买产品获得0.5-3倍的绿积分,这些积分可以用于代养小猪。会员根据推荐人数和销售额度可以升级为养殖户或农场主,享受不同等级的佣金奖励,最高可达1.4%。 此外,嘻猪帮忙也推出了微股东计划。用户可选择一次性投入5千元、1万元或2万元,分别获得相应等级的养殖户或农场主资格和相应数量的绿积分,以及每月0.2%的流水分红。微股东计划有名额限制,并且在达到500万投资基金封顶后,会成立实体产业投资基金,专门投资大医生集团实体产业板块。 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从上述制度可知,会员需消费才可获得参与获得的资格,变相收取门槛费,还设置了多层级推广以及奖励机制,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并以团队计酬的方式获得奖励。试问此模式是否合法合规? 对于嘻猪帮忙在今后的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警惕!“嘻猪帮忙”消费返积分,模式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别碰!)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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