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0日电(新华网报道)记者29日从 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 10年度及“十一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 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结果表明,国家确定的“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考核结果显示, 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1万吨,比2009年下降3 .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1万吨,比2009年下降1.32% 。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 14.29%,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 同时,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 、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 ”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 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0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 机容量1.07亿千瓦,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到 “十一五”末,全国累计建成运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5.32亿千瓦 ,火电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2.6%,电力行 业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05年的47%提高到7 0%以上;累计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600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日处 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 5%以上;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关闭50 00万千瓦的任务;钢铁、水泥、焦化及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高耗能高 排放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均超额完成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