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 北京9月10日电(中新网报道)中新网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 方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 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 、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 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 通知说,近年来,一些地 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被执行人以 自焚、跳楼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对抗,有的以点燃煤气罐、泼洒汽油、投掷石块 等方式阻挠执行,有的聚众围攻、冲击执行人员酝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法院干警 不当使用武器致人死伤等等。上述事件虽属少数或个别,但引起的社会关注度极 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中的教训也极为深刻。 通知指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往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 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矛盾多发的领域。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必须以 更加严格执法的信念、更加严谨审慎的态度、更加务实细致的方法,依法慎重处 理好每一起强制执行案件。 征地拆迁强制执行中遇极端行为应 停止 通知要求,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必须慎 用强制手段,确保万无一失。对当事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或既不起诉又不履行 行政行为确定义务的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注意听取当事人和各方面意见 ,多做协调化解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凡最终决定需要强制执行的案 件,务必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详细工作预案 。 通知还要求,必须严格审查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对行 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 ,坚持依法审查原则,不得背离公正、中立立场而迁就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凡是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以及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申请,一律退回申请机 关或裁定不予受理;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确有明显不 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同时, 必须严格控制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 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 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 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此外,通知还明 确,凡是因工作失误、执法不规范或者滥用强制手段、随意动用法院警力实施强 制执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等恶性后果以及引发大规模 群体性事件,或者对重大信息隐瞒不服、歪曲事实,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等负面效 果持续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法院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曝光通 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