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29日讯】(新闻晨报 李锐)在酝酿许久后,以房养老终于进入实施阶段。不过,引来的争议和质疑也不小。3月20日,保监会发布通告,决定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也就是说,“以房养老”开始正式实施了。不过,针对实施细则,市场争议和质疑之声更大。 首批试点四个城市 即为试点,那参与的城市肯定有限。就从保监会的发文来看,首批试点城市只有四个,即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而从实施“以房养老”的最基本投保要求来看,即年龄达到60岁以上且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人,才能申请“以房养老”。首批试点的四个城市,基本囊括了国内一线大城市,人口结构老龄化较为突出。 所谓以房养老的保险方案,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之前,“以房养老”的另一模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称“倒按揭”就已经实施,其具体实施措施与上述的保险版大同小异。中信银行早在2011年就针对中老年客户发行了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卡”同时推出养老按揭业务,客户将房屋抵押后,中信会按月将养老金发放给客户。除中信外,浦发银行也有类似业务,但是无论是哪家银行,目前为止参与到“倒按揭”中的客户数量都不多。 两种模式客户选择 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以房养老”保险的两种模式——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二者在增值收益方面有所不同。 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而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 此外,对于“以房养老”,保监会还是给保险公司设置了参与门槛。《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包括: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不仅如此,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还提出总量限制,而对客户的首次贷款金额上限也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