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之所以成为信托兑付高峰年,这要追溯到2年前。“2012年地方政府因融资平台限制和土地财政吃紧而催生大量融资需求,信托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用益信托工作室研究员帅国让日前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集合类信托平均期限在1.5至2年左右,因此这些产品在今年迎来集中兑付期。” 中央财经大学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所长温来成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14年是地方政府通过信托融资的偿债高峰期。” “地方融资需求比较大,在银行贷款受到约束后,地方融资平台就采用别的方法代替。”温来成告诉记者“从审计署2013年底公开的审计结果看,除银行贷款外,BT、发行债券的规模比较大,接下来才是信托。”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中高达7620.33亿元源于信托融资,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2527 .33亿元来源于信托融资,此外还有4104.67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源于信托融资。 重庆市全市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575.09亿元。信托融资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债务来源,高达604.77亿元。天津市第二大债务来源也是信托融资。对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而言,信托融资均是其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第三大来源。债务水平分别高达780.74亿元、773.39亿元和424.3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