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7月21日讯】(经济参考报)“多头监管”变“空头监管” 住房公积金成不少地方“小金库” □记者 乌梦达 张丽娜 杨绍功 叶锋 徐海波 王浩明 北京报道 最近,检察机关正在侦查一起有关某地公积金中心的案件,其营业部主任仅靠模仿前来贷款职工手迹的方式便轻松套取上千万元。记者在全国多个地方走访发现,数万亿元的资金分散在全国几百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从部委到省、市、县多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只是松散指导管理关系,监管看似完备,却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真正“管得着”。 有专家认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缴存人,增值收益本该归缴存人使用,却也被地方政府拿走,公积金俨然成了不少地方的“小金库”。同时,对公积金的“监督权”形同虚设,想挪用很便利。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元不等。如此庞大的资金,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去年通报的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积金案,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车世刚及部分下属居然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亿多元。 数万亿元公积金,到底谁在管理?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监督主要由财政、审计、社会监督构成。《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住建部和省(自治区)住建厅分别会同同级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也负有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 事实上,从住建部至省级、市级、县级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各级之间只是松散关系。 江苏省苏州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朱建明说,公积金的管理四不像:公积金中心不以赢利为目的,却掌管数以亿计的资金,采用的是属地监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账户余额等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名义归本级政府的公积金管委会管理,实际上只是挂个名。中央有关部委、省里对公积金也仅仅是政策方面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