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 市民存款应分散理财要“混搭” 应关注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 中大岭南学院副院长、金融系主任陆军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市场将出现一些副作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愿意提供更高利率来吸收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中,以获取高额回报。一旦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这些高风险行业易演变为大量不良贷款,进而导致金融体系陷入危机中。多位银行人士也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能否打破目前政府兜底的存款体系,仍要看政府的决心。 对银行而言,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存款搬家将在所难免。陆军认为,相较于中小银行,大行破产的可能性更小,将成为大多数储户50万元以上资金的选择。不过,郭田勇则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使得中小银行吸收更多存款。某股份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对南都记者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对于存款的吸引,不能仅靠高利率了。 存款制度推出后,储户该怎么办?有银行人士建议,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本着50万保障上限,老百姓将来应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此外市民应特别注意的是,理财产品并非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并不在保障范围内。陆军指出,市民以后在选择存款时,应更加关注银行的资产质量、风险状况,避免将资金存在有可能出现破产的银行。不过,他同时指出,短期内,银行破产的概率并不高。 存款保险制度大事记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基金。 1997年央行成立存款保险课题组,对存款保险制度开展理论研究。 2004年央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于年底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年金融稳定局对外透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出炉,获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200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因金融危机搁置)。 2009年9月央行第二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银监会曾以农信社仍处于深化改革中,可能受到较大冲击为由,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机持保留意见。 2010年年末央行第三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决策当局觉得时机不成熟,未予批复。 2012年7月央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明确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纳入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3月31日央行人士表示:“存保条例已由央行起草完毕,相关程序都已走完,适当时候将会推出。” 名词解释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银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一旦发生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存款保险机构可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原标题:中国将推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破产或最多赔50万)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