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资金投入“三农”的精准度 今年4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6项措施促进“三农”金融发展,其中大部分是构建整体农村金融市场 ,并提出“符合条件的县域农商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差别化货币政策的方式。此后,央行在4月份和6月份两次向涉农金融机构进行降准。 事实上,央行近年已通过定向降准、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的方式,支持和扩大“三农”信贷投放。 截至2014年6月末,支农再贷款余额为1842亿元;8月末,央行宣布再增加200亿元支农再贷款额度,增加12亿元再贴现额度,专门用于支持“三农”和小微领域。截至目前,2014年支农再贷款总额度为3089亿元,最高尚余1247亿元额度。 央行《2014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继续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力度,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对金融机构而言,货币政策提供资金来源,降低了资金成本,财政政策则降低了业务操作成本,都是利好。”郭田勇认为。 “事实上,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并不缺乏资金,存贷比都很低,涉农贷款的难点是风险大、成本高。”一位农商行人士认为,与货币政策相比,财政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支持来得更为直接和实在,同时更能引导资金投入“三农”的精准度。因为涉农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额度,可以与定向再贷款要求专门投入“三农”的额度重合,然后可以把节省出来的额度投到其他领域,而财政政策的优惠则不存在这个额度重叠和冲抵的问题。 事实上,财政、税务部门近年在支持“三农”金融上,也投入不少资源。除了在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外,还额外提取财政款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按照“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15%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的试点,2013年财政部拨付奖励资金20.90亿元;2014年,该试点范围已扩展并覆盖全国25个省(区、市)。 按照“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拨付补贴资金41.05亿元。▲ (原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再促“三农”金融) 责任编辑:梦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