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13日讯】(每日经济新闻)1月5日就是地方政府债务甄别的截止日,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未上报债务规模。对于这背后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了解到,目前有的省份还在开会斟酌,有的地方城投公司仍就部分债务归属问题与政府讨论,有的省份甚至将部分债务打回县市重新逐笔核对。 地方政府对待债务上报问题为何如此纠结?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认为,地方政府一方面想多报,从而扩大债务基数,为未来发债留存空间,同时又对债务规模扩大造成的政绩考核减分心存顾忌。 资料显示,2014年国务院下达的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将地方债务作为一个硬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 地方政府陷入纠结 审计署2013年底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巨大的债务规模已经让地方政府苦不堪言。 而此次地方债清理甄别有两个来源,一项来自于或有债务,另一项则来自于2013年6月30日后一年半以来新发生的各笔债务。 此前《经济参考报》报道,多地城投公司为避免承担“瞒报”责任,上报两套债务数据,一套是根据国务院43号文等文件要求梳理而来的,另一套则是真实数据,“两套数据最大相差30%”。 某省一政府官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的情况是省政府对债务规模存在两难:如果债务盘子做大,那么未来发债的空间会大,但是这次上报的增量主要是审计署上轮审计以来的新增债务,如果报得太高又会被问责。 上述官员表示:“债务的数字已经在省政府,最终的结果恐怕还需要研究才能决定。” 中国现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丁伯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按理说债务规模应该实事求是地上报,但是由于地方政府领导对政策理解和债务处置的理解上差异较大,所以多报少报态度不一。“少报的多出于怕负债高影响形象,多报的寄希望上面给政策,毕竟总体上平台多为政府负债,全报也高不到哪去。”丁伯康说,有的省份将债务打回县市重新逐笔核对,既有多报的,也有少报的,但少报的略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