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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制度“十三五”迎大改

时间:2015-09-25 08:59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经济参考报 点击:
推进土地制度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拟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 “十三五”期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由农业部牵头,多部委正

【直报网9月25日讯】(经济参考报)推进土地制度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拟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

“十三五”期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由农业部牵头,多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重点在于明确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还将分类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到户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位集体组织成员身上。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非资源性资产达到2.4万亿元,这些资产和资源是集体经济存在的根基。据多位专家介绍,随着农村集体资产规模的不断增大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导致的资产荒废和闲置等风险逐渐显现出来。

在目前国务院部署开展的11项农村改革试点中,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一项重要内容。据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从25年前就已开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地处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一带,农村社区居民结构日趋复杂,同时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收益分配矛盾突出,农民群众主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也遇到同样的问题,相继进行改革试点。

目前,全国范围内约有4.8%的村集体已经进行此类改革。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农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研究制定中的“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则是该系列改革的顶层设计,并明确改革的第一项举措就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的改革试点目前正在审慎展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便开展试点工作。而另一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工作的核心,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正在抓紧推进,并有望在2017年左右完成。

据悉,在土地制度改革逐渐深化的同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还将分类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到户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将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同时将健全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等“三资”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价值在数万亿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的一笔巨大财富,对这笔财产的处置,目前很多地区虽然已经有分红,但采取集体折股量化做法的并不多。这是考虑到在产权交易市场并不完善的现状下,集体成员一旦出现变动,会发生股权纠纷,而折股时也容易因为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猫腻。但总体来说,折股量化可以更好地解决集体资产盈利后的分配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民个人的财政权利。

实际上,在已经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中,京沪两大地区采取的股份合作制在折股量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村经济合作社,此后采取存量资产量化、“资源+资本”以及社员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个人股比例一般不低于70%,而全市村级完成这项改革的比例已接近100%。

在上海,据该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参加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股民已经超过100万人,在城市化地区采取股权形式量化集体资产,早在两年前该市改制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分红就已超过5亿元,人均分红超过3000元。▲

(原标题:集体产权制度“十三五”迎大改 推进土地制度和股份合作制)

责任编辑: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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