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将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杨伟民表示,财税改革是“十三五”期间改革的重点之一。他说,财税体制改革关系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企业、政府、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收入怎么分配等。财税体制要根据新的情况做出调整,进一步强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杨伟民认为,此前中央集中的税收、集中的财力相对较多,今后要考虑税种的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过去我们实行分税制,比如增值税,中央多少、地方多少,未来可能会改变这种分税模式,变成是中央拿什么税、地方拿什么税,省一级政府拿什么税、市县政府拿什么税。也可以说是分税制,但是按税种分,而不是按税率分,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杨伟民详细解释。 杨伟民介绍说,此前基层财力比较有限,开展建设相当程度上依靠于土地财政及其房地产开发。在房地产进入调整阶段后,相应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建设资金来源成了问题。今后如果税种划清楚了,地方有稳定的税收了,就可以保障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管理方面支出,这样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杨伟民同时提到,房地产税改革需要和整个税制的调整和改革,包括下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相匹配,因为税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是和整个领域的体制建设、制度建设相关联的,需要统筹考虑。▲ (原标题:中财办有关负责人:6.5%是增速底线不是目标)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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