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经贸团队一直保持密切沟通。”高峰在5日的发布会上说。据商务部消息,在10月12日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结束后,双方牵头人共进行了4轮通话。在最新一次通话中(11月26日),双方就解决彼此核心关切问题进行了讨论,就解决好相关问题取得共识,同意就第一阶段协议磋商的剩余事项保持沟通。 RCEP法律文本审核已启动 受贸易争端影响,全球经济持续承压,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着挑战和不确定性。不过,前10个月数据显示,我国进出口依然保持正增长,同比涨幅为2.4%,其中贸易多元化、越来越大的“朋友圈”,进一步加强了我国外贸的抗风险能力。 例如,11月4日召开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3次领导人会议达成重要共识,15个成员已经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的市场准入问题。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介绍,RCEP整个开放水平将达到90%以上。“15个成员国人口达到了22亿,GDP达到29万亿美元,出口额达到5.6万亿美元,吸引外商投资流量3700亿美元,这些指标基本都占全球总量的30%左右。所以RCEP 15建成之后,将会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不过,作为该区域的重要经济体,印度最终决定暂时不加入RCEP。而11月29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副大臣牧原秀树也表示,“日本不会考虑在没有印度的情况下签署RCEP”。 高峰认为,根据RCEP第3次领导人会议的联合声明,印度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各方将努力以共同满意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再由印度决定是否加入。 “目前RCEP各方都在按照领导人会议确定的方向推动相关工作。RCEP法律文本审核已于本周启动,各方正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开展这项工作,相关成员也正在沟通相互之间少量市场准入遗留问题,同时各方将继续与印度保持密切的沟通和磋商,争取以相互满意的方式解决印度关心的一些问题。各方都对印度早日加入RCEP持欢迎态度。”高峰透露。 同时,在发布会上,对于“中方正在考虑加入CPTPP的可行性”提问,高峰回应称,中国始终认为只有开放合作,才能推动世界经济更好地发展。中方一直坚定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同时中方也主张建设开放、透明、互利、共赢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只要符合世贸组织开放、包容、透明的原则,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方都持积极态度。 据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处长刘春勇12月4日介绍,目前中国已陆续签署了17个自贸协定,涉及到25个国家和地区。未来,中国将力争与所有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贸区。并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贸区,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 完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拆墙”“拉手”的同时,练好内功同样重要。不论是面对中美贸易摩擦,还是抵御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做好自己的事”是关键。 明年1月1日起,各方期待的《外商投资法》将正式实施。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副会长彭捷宁表示,近年来,中国在推进经济改革中取得了两项突出进展: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投资自由化。在这些方面,中国采取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举措。 北京商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目前《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商务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的工作。 不过对于外商投资法的真正落地,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完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学忠撰文指出,尽管征求意见稿对《外商投资法》进行了很多补充和细化,但由于外商投资领域的复杂性,征求意见稿仍有很多值得商榷和改进的空间。其中有许多问题尚待有关政府机构出台更为具体的配套措施加以明确,例如国家安全审查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也指出,从1978年的三资法到今天有大量外商投资的概念、大量的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到今天需要系统梳理,但这种梳理不是一两个月很短时间能够完成的。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立改废释以后,才会变得更加完善。 高峰表示,商务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做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公布,确保与《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肖涌刚 (原标题:商务部:中美达成协议应相应降低关税)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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