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红指出,从我国个税收入来源结构看,大多数领取工资薪金的中低收入人群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主体,因此目标聚焦在中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发挥了最大效应;另一方面,此次个税改革主要通过增加基本减除费用、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低收入的税基级距,这些制度的设计均对准了中低收入人群,实现精准施策。 业内指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对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有深刻影响,尤其是工薪阶层,特别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还兼有住房贷款的中间阶层来说,税负下降明显。 累计预扣惠及纳税人 仍有更多红利可期 在谈到个税新政带来的变化时,不少业内人士都提到最明显的就是“累计预扣法”。 所谓累计预扣法,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并非按照以月为单位来计税,而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税。再加上四项收入纳入综合所得,原来代扣代缴方式显然已无法适用新税法的要求,需要改变为预扣预缴。 在累计预扣法下,由于收入累计的渐进性,因此所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也是渐进的,因此每个月缴纳的税额也是渐进的。不过,累计预扣法不会影响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也不会影响新个税法减税红利发挥。这种办法可以节省纳税人全年中前期的税金,少占用纳税人的资金成本。 鲁南制药集团财务人员李前坤举例说:大病医疗项目是按年度来计算的,只能在每年的3月1号到6月30号才能申报扣除,这样一来,平时有这块负担的个人可以不用担心项目扣除不了,一个“汇算清缴”把“底”给“兜住”了,汇缴结束、多退少补,工人放心了,企业也省事。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董汉彬表示,纳税人综合所得由单位以“累计预扣法”按月预扣预缴税款,能够有效解决纳税人月度间收入不均衡、各月扣除不充分或专项附加扣除晚报补扣等问题,使纳税人全年预缴税额尽可能接近全年应缴税额。 大连新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绍虹说,新个税法实施以来,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政策利好和纳税便利,尤其是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纳税款,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实际应缴的税款比较接近,让纳税人充分享受了减税的政策红利,同时也减轻了年度汇算清缴的负担。 当前,我国实施新个税法后的首次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将至,税务部门也在全力备战,出台各项细则和举措确保汇算清缴顺利实施、政策红利落地到位。 在李旭红看来,下一步要完整地实现个税的降税负、明白清晰准确地缴税还需要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落实好。通过汇算清缴把多缴的税退回来,把少缴的税补回去,使每个纳税人能更公平地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她说,目前,各地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平台或网上办税查询到2019年的收入纳税明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为2020年3月至6月的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也预设了相应的窗口,这都反映出为全面落实好新个税的相关制度,我国的税收征管已做好了全面的准备。(记者 孙韶华) (原标题:新个税周年税改红利加速释放)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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