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4日电(本站记者报道)记者从易健官方网站获悉,2012年8月17日,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经过对易健集团长期的调研和考核后,授予集团“辽宁省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这一称号的取得,是继“大连市著名商标”后,国家及政府部门对企业品牌价值的又一次认可和保护。 省级著名商标是指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申请省级著名商标必须满足注册和实际使用满四年以上、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等多项硬性要求。 因此本次易健集团被授予“辽宁省著名商标”,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企业实力的一次彰显,是对全体易健人努力及拼搏的一次表彰。希望所有易健人能借此春风,再接再厉,继续为企业发展、品牌提升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