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日电(燕赵晚报报道)昨天,东莞市东城公安分局发布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将张国胜误入传销陷阱定性为“非法拘禁”。情况说明中这样描述了整个案件:事主张某(张国胜)2011年1月份在互联网上投过多份简历,后接到一名自称是“东莞市耀联电子公司”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要其于2月13日到东莞市来面试。13日来到东莞市,后被自称是公司工作人员的人带到某出租房里(具体不清楚是哪一间)。其后来一直被关在该处,强迫接受传销组织成员向其灌输传销知识,到2月20日该传销组织成员利用语言威胁的方式要其交纳4400元人民币。20日13时许,传销人员取款得手后,才将其带到东莞市南城车站释放。张国胜回河北石家庄后向燕赵晚报反映情况,并于2月28日报警。 由于张国胜无法确认具体哪一间出租屋是拘禁其的场所,经过寻找后,在大井头综合楼对面路段发现该传销组织成员贾某,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迅速捣毁该传销组织在大井头综合楼506出租房的窝点。 此次行动共带回12人,其中吴某、贾某、王某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过比对,吴某是“家长”,负责“三室一厅”的正常运转,包括学习、生活、作息、接待其他“家庭”的来访交流等事宜。贾某,“主任”级别的组织成员,主要负责接新人,让脱离组织的人交钱等。王某,“大主任”级别,地位已接近经理。其中吴某为河北承德籍,毕业于吉林大学。 昨天上午和下午,张国胜两次到东莞市东城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向警方进一步提供证据,并辨认了部分组织成员。昨天上午十点,张国胜向警方提交了自己曾被迫交出的信用卡卡号和密码,包含一张工行卡和一张农行卡。下午到联通网站上下载了自己在东莞期间的通话记录,拷贝给了警方。警方将根据通话内容,做进一步侦查。之后,警方向张国胜提供了三十多幅照片,让他辨认。张国胜从中辨出了一名高级经理。他说此人姓宋,是组织中一名B级经理。下一步此人可能会被网上通缉。 一名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自愿脱离 张华博(化名),被抓十二名大学生中唯一一名愿意脱离传销组织,回校继续做毕业论文的学生,他来自河北工程大学。 昨晚八点五十分,本报和东莞时报五名记者在派出所门口等待了四个小时后,终于见到了录完口供,被释放的9名大学生。其中来自河北工程大学的张华博随张国胜走出,其他大学生或不愿意接受采访,或掩面迅速逃离。考虑到九人中有两人来自河北,本报记者试图接近另一名来自承德的高姓大学生,但他态度冷淡。 本报摄影记者追出一百米后,高姓大学生愤怒地说:“死了也不要你们管,你们都滚!一群乌合之众。”张国胜说,高某已经交了3800元的加盟费。尽管在派出所表示要脱离传销组织,现在看,他可能还会再次进入传销窝点。 突然冒出“自行车男”接走8人 果然,又追出十多米后,突然出现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他将自行车横在本报记者前,示意不要多管闲事,并打电话叫其他人过来。 回想昨天下午,有一名险些落网的经理曾在派出所前打探(警方接警后,驾车在派出所周围巡查,没有发现此人踪迹),记者便没有继续劝说。 这样,八名大学生随“自行车男”离开。东莞时报记者分析说,“自行车男”可能是这个传销组织的成员。 根据张华博的要求,本报将为他提供一张火车票,并将他送到河北省邯郸市。 很多大学生来自名牌重点大学 张华博说,一直到警察敲门闯入,才意识到做了二十多天的“网络销售”,可能是非法的。 他说,他是2月10日到达东莞的,在这之前,他曾看过央视12频道录制的讲传销的节目,但他说,在他的这个“家”中,没有老人,没有妇女儿童,没有亲戚朋友,只有大学生。 “家长”说过,这个组织已经在东莞做了十年,十年都没出过事,会是非法的吗?张华博说,一个家中容纳12人,超过12人,会另组家庭。家中有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的学生,这些大学不少是“211工程”的大学,有的还是“985工程”的。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学生,智商会低到做非法传销的地步吗?张华博说,据他所知,他的家中,学历最低的是大专,听说还有过研究生,有从日本海归的交换生,这些高智商的人,会被轻易欺骗吗? 张华博说,如果不出事,他准备近期加盟,至少干到6月底,到时候他需要回学校办理毕业手续。至于加盟费,他说准备和家里人要,加盟需要三千八百块钱。 吃得很差,只在周六能吃到肉 针对女菜贩提到的“ 他们从来不买菜,一般会在晚上七点后出来捡丢弃的菜叶”,张国胜和张华博在接受采访时同时说,在“家中”,吃得确实很差,但“学习制度和学习氛围”,比在大学要好。 张华博说,他们一般在一个“家”中只住一个月,之后会被交换到其他家庭。他已经换了两个“家”。对于每日学习,张华博说,在这里感觉比大学要充实。“很紧张,每天都会热血沸腾。”“我们吃得很差,但学习劲头很足。”张华博说,他在这里做过饭。一般就是萝卜、白菜、南瓜。炒菜时有规定,只能放一勺油。“小塑料碗,每餐只能吃两碗,吃不饱,但不能多吃,多吃其他人就会没的吃。” 张华博说,他们一般在周六,能吃到一点肉和西红柿等家里能吃到的饭。然后,每个月的前三天,也能吃到。因为生活费需要自理,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吃得太好。“一天的生活费是七块钱,包括吃饭和住宿费,我一共交了半月的生活费。”张华博说。 被释放时,警方问张华博知道不知道他们从事的传销是非法的,张华博认为,人家让学习是好事,这不算违法吧?办案民警告诉他,即使是警察,也无权利强行把一个陌生人留在一间房内,让他强行学习,如果不认同理念,想要离开时,还需要缴纳比加盟费更多的钱(4400元)。 张华博说,他从没听说过离开时需要交钱。在“家”中,家长说每个人都可以在不想做的时候离开。在“家”中也不许随便打听和乱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