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发自青海的报道)近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青海省司法厅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青治省办[2011]8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法律七进”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法律七进”活动中,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发放普法教材等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打击传销活动的能力;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切实提高农牧民、社区居民对传销本质的认识,自觉抵制传销、树立依法生产经营致富奔小康的思想;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诚信经营理念,增强职工明辨是非和抵制传销的意识。 二是做好重点区域和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法律进工地、进人才市场、进职工宿舍、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宣传引导,深刻揭露传销的非法本质,增强农民工、未就业青年、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打消少数群众企图通过传销发家致富的错误思想。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作为评价社区(村)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启动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将打击传销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律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普法骨干的法律素养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使他们成为打击、抵制传销的中坚力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基层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法制一条街、法制宣传橱窗、法制文化墙、法制公园等传统普法阵地,使打击传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阵地化、常态化。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手机等舆论阵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是广泛开展打击传销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各级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治理机构要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打击查处传销活动结合起来,主动加强同公安、综治、维稳、经贸、教育、劳动就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查处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非法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新型营销企业的管理等措施,广泛开展打击传销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打击传销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