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2日电(本站记者肖 潇报道)2月20日面世的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2012)》,分析了2011年犯罪特点。蓝皮书特别提示,以传销模式放高利贷、非法吸储的“金融传销”在2011年首次进入金融领域,严重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蓝皮书警示,“金融传销”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会造成全国性的灾难。 去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厉打击金融传销和高利贷等违法行为。此前,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甘肃省考察时表示,“当前要严打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是社会非法集资和市场金融传销,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去年9月中旬,中国银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人人贷”等信贷服务中介存在潜在风险,要求银行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此外,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针对“贷款超市”、“融资公司”等不实宣传,给予严肃查处。金融传销再次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场声势浩大的围剿金融传销的战斗已拉开序幕。 金融传销就在你我身边日常生活中,也许你正在为存到银行的钱不断缩水而苦恼时,突然会遇到这样一件让你热血沸腾的事,多年不见的朋友突然出现,向你推荐一条致富途径:“只要一年两年,投资3800元可赚到380万元,投资69800元可赚到1040万元。”“凭啥赚钱,这是做项目,国家把大家的零散资金整合起来,投资西部大开发,投资北部湾开发开放,投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建机场,修高铁,做期货,大家赚的钱,就是从国家发展中分享到的投资收益。”这叫资本运作,是国家从国外引进的新型业态,以钱赚钱,连锁经营,阳光工程。“一夜暴富”的诱惑,信誓旦旦的保证,恐怕你也会乖乖把钱拿出来。事实上,你已不自觉地进入金融传销的笼子。 对此,著名直销理论研究专家欧阳文章指出,在目前负利率长期延续、流动性紧缩的大背景下,民间融资市场火爆异常,各类非法投融资事件屡见不鲜。其中,花样翻新的金融传销更是像幽灵一样在各地游荡。2011年以来,全国多个地方曝出了各式各样的金融传销案例:广西来宾以“国家整合民间资金做投资”为名义的传销骗局,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不明真相的民众;江苏南通“E玛国际”传销组织以销售“E玛国际”电子股权为名,采取双轨制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吸收传销资金1.06亿元;天津天凯新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传销手段结合时新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从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近9000人手中非法集资10余亿元;中国网络资本运作、资本运作官网等10家网站打着资本运作的金融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等,接连破获的金融传销案令人触目惊心。 “挂羊头卖狗肉”金融传销并非自今日始,早在2008年,金融传销就在广西泛滥,虽经多次打击,但仍僵而不死,稍遇适宜的生存环境(如负利率和民间借贷猖獗)就死灰复燃。但目前的金融传销和过去的传销已不可同日而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由过去简单的传销产品变为“资本运作”,以“富人俱乐部”、PE项目等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钱财。据了解,2011年在南宁、北海从事所谓“资本运作”的多达300万人以上。参与者的层次更高、投资更多,既有不少知识分子、公司白领、退休干部,其中不乏曾担任处级、副厅级职务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浙江、江苏、山东沿海的一些老板置身其中,甚至发现有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这些传销人员租住高档小区,出入豪华宾馆,滋润得如同神仙。金融传销的包装也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如一些金融传销组织通过参加社会慈善募捐、邀请社会名流参加传销酒会等活动,利用拍摄的影视图片资料进行宣传,吸引人员加入。尤其是打着国家和政府的名号,欺骗性更强。以传销屡打不绝的广西为例,传销组织者打着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开发等旗号,把所谓的“产业发展基金”等说成政府支持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不明就里的人纷纷上当受骗。同时,一些金融传销组织由传统方式转变为网络化交易,如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吊销的中国网络资本运作、资本运作官网、资本运作官方网等10家网站,其组织更隐秘,传播更广,危害更大。 欧阳文章指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金融传销渗透力越来越强,已渗透到民间借贷、保险业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如去年8月5日的福建建阳刘斌案爆发,仅建阳的担保公司损失就超过十亿元,十多家担保公司老板外逃。此案显示,传销的多层次金字塔式高利贷集资链条将民间资金与众多担保公司联结成一个金融链条。在广州,金融传销的“魔爪”进一步向保险业延伸,假机构、假保单、假招聘等以保险名义开展传销及非法集资活动异常猖獗。 当前,拥有“闲钱”的人较多,在寻找和选择投资机会时,须擦亮眼睛。对于这样那样的“基金”和“发财秘笈”,不要被其打出的各种旗号所蒙蔽;不要听信所谓的“内部”消息和背景,避免掉下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如何认清金融传销呢?欧阳文章指出,与传统传销不同,金融传销没有实体性产品,依靠下线的高额加盟费来获利。对此,市民要想分清啥是金融传销,只需看3个特征:是否需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是否按发展下线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符合这3个条件,就肯定是传销。除了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还要有对财富观有正确的认识,“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信誓旦旦说发财跟吃饭一样容易的,一定是骗人的。金融传销与传统传销一样,主要抓住存在于人们内心的“快速发财”心理,传销着“一夜暴富”的神话。 加大监管力度实乃刻不容缓。各式各样的非法金融传销活动,不仅让一些参与其中者血本无归、生活面临困境,同时也威胁和冲击着国家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秩序。因此,要缚住金融传销这个“幽灵”,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保持对金融传销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金融传销。一方面要健全法律制度建设,加大惩处力度。另一方面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突出公安、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以及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监控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构筑起打击传销的协作体系。尤其是发生金融传销的地方政府,要从金融传销为当地带来“实惠”的错误意识中解放出来,充分认识到金融传销的危害,自觉擎起打击金融传销的大旗。人民银行要实施有效的监控,一经发现经常有巨额资金往来的账号,要加以严密监控,查清资金的来龙去脉。确定是金融传销的账号,应及时报请公安部门加以查封,从根本上“抽”掉用于金融传销的“血”。同时,新闻媒体也要加大宣传报道,让更多骗局、传销活动暴露于阳光之下,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和警惕心理,引导民众对金融传销保持足够的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