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2月16日电】(《江南都市报》记者 吴先华)9名外省男子以介绍对象或工作为名,将4名外地男子骗至南昌市经开区瀛上村从事非法传销,继而限制其人身自由。日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于某等9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或1年2个月不等。 据悉,2012年6月13日,南昌经开区下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困在瀛上村大吉山小区内的一处传销窝点,民警接警后当即赶到现场调查,随后在该小区发现一处传销窝点,窝点内共有11人,其中7人为传销组织业务员,4人为被骗人员,民警当即将受害者丁某、朱某、姜某和赵某解救出来,其他7名传销人员被抓获。次日凌晨3时许,警方又将前来打探消息的传销头目梁某和于某抓获,至此共有9名传销人员落网。受害者丁某、朱某和赵某等人反映,他们是被人以介绍对象、找工作和会网友等方式骗至南昌传销窝点的,之后失去人身自由10天。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于某、谢某、陈某、亢某、黄某、许某、邓某和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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