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24日讯】(中国江苏网 记者佚名)传销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若是披上了“投资理财”、“增值保本”的外衣呢?我市一小百货店的员工,将5.6万元交给老板娘,委托其代为理财,最终却血本无归。一场空后,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天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员工的诉讼请求。 林女士说,她在老板娘李某的店中打工。去年3月,李某说有个投资理财项目收益可观,远远高于银行利率,且能随时取现,没有风险。林女士有些犹豫,老板娘一个做保险的朋友在旁游说,承诺“赚了是你的,亏了是我的”。这句话让林女士下定决心,次日就交给李某5.6万元,李某写了张收条作为凭证。 一年后,林女士觉得产品该到期了,可噩耗突至——老板娘说这个项目是传销,实质就是国外诈骗。老板娘本人也投入了很多钱,也是受害者,说来说去,钱就是不还了。 今年4月,林女士将李某诉至天宁法院,要求其返还5.6万元。 据了解,林女士投资的项目为“MC天使基金”,所谓的“MC天使”国际投资集团自2011年1月9日开始,建立了“MC天使投资”网站,并以“销售原始股”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吸纳会员,实施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这些传销人员向股民推荐“MC天使基金”原始股,称此基金即将在国外上市,会获得高额回报。传销人员每发展一个下线,会获得十分之一的利润。目前,“MC天使”已由丹东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为传销组织。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行为无效:……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基于传销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同时提醒市民,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基金、股票等证券交易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金融机构进行。此外,在我国以发展下线的方式来获取利润的行为,99%都是传销。▲ (原标题:MC天使基金,传销or理财?发展下线获利99%传销) 责任编辑:韩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