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成为传销新趋势 据了解,因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包河区政府于2012年在滨湖新区成立打击传销办公室,开展清理、打击传销专项斗争。2013年5月2日,在位于滨湖新区临滨苑的传销窝点被清理时,传销人员王玉梅、王小琴等人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他们与罗文发商量围堵小区北门,制造声势讨要物品。5月4日,罗文发、王玉梅、王小琴等人将临滨苑小区北门围堵,打伤小区保安,并对打传办工作人员喊叫、起哄、殴打,致多人受伤。随后200余名民警赶至现场,传销人员还哄闹、冲撞警察,直至警方加大处置力度,传销人员才被驱散。 石德和认为,在以往,只要一有打传的风吹草动,传销人员便会逃之夭夭。如今,部分传销组织仗着受骗群众不了解真相,公然对抗打传人员甚至民警,“这种新的趋势出现,必须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切不能让其肆意发展下去。” 前天上午,包河法院对王丽娟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据了解,这起传销案是近年来我省乃至全国查获的体系最完整、规模最庞大的“拉人头”式传销案。 51岁的王丽娟是黑龙江依兰县宏克力镇人,高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丽娟于2008年初经叶秋林介绍在广西南宁加入名为“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之后王丽娟先后发展多人加入,形成了以王丽娟、刘国强等家族成员为骨干的传销骨干体系。该传销组织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人员购买股份,建立起上下级网络关系,再由其上线人员对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 2010年8月,该组织由广西南宁迁至合肥,王丽娟等人仍不断诱骗下线人员加入传销组织,下线均超过30人,且层级达到三级以上。至案发,王丽娟领导的传销体系共有老总200余人, 传销人员共计8500余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丽娟等人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为名,不断诱惑多人购买虚拟“份额”,参加名为“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晋制”,激励传销人员积极发展下线,建立层级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从中骗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其中,作为传销“大头目”的王丽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原标题:安徽传销案合肥占一半 数量倍增同时暴力抗法)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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