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28日讯】(大河网 计思佳)近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洛阳市首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宣判,该案涉案人数达60人以上,16名被告人来自全国8个省份,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16名被告人无一提出上诉,昨日判决已生效。 传销窝点4级分层,一年发展下线60多人 今年31岁的黄某是四川省珙县人,2008年曾在河南新乡参加“中铝有限公司”传销组织,并将其女友夏某拉来作为其下线。当时公司一份产品是2900元,黄某和夏某都分别花了43500元购买了15份产品,直接升为“主任”,并不断发展下线,从中提成。 2011年1月,黄某和夏某离开新乡,“挪窝”洛阳。已对传销套路轻车熟路的两人,又干起老本行。2012年以来,二人连同张某、马某、潘某、龚某等16人在涧西区谷水附近以推销北京长寿保健品有限公司产品“长寿一宝”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3850元(原为2900元)购买一份产品,一年时间即发展下线60多人。 参加者购买“产品”后,黄某等人并没有向购买者交付产品,而是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及购买产品的数量为依据,在传销组织中设立业务员、主任、科长、经理4个层级,分别担负不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