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五级三晋制”升级,晋升颁发任命书 为了发展和便于管理,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不断吸收新人加入并缴纳申购资金。所谓五级三晋制就是五个级別,三个晋升阶段。“五级”从低到高分别是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和高级经理(又称“老总”、“总监”、“总裁”等)。 老总级别又有分工,包括会务总裁、人事总裁、教育总监、教配总监、自律总监等。老总以下,根据传销人员的多少分为多个经理室或者体系,每个经理室或者体系配有“大总管”,大总管下设多个能力总管、自律总管、能配总管等对小团队进行具体的管理。 该团伙要求传销人员通过自己申购或发展下线累计申购份数,从而获得相应的传销级别:1-2份为业务员;3-9份为组长;10-64份为主任;65份-599份为经理;600份以上则为总监或老总。升为老总级别的还会颁发任命书。 梦碎:卖掉老家房屋,一年后50万元房款剩下5000元 家住浙江金华市金东区的被告人刘洪喜,是冲着自己的表弟在组织里面,“感觉亲戚比较可靠”,所以就来了。进入传销组织后,刘洪喜发展了3个下线。为了早日当上老总,过上“优越”的生活,一年前,他怂恿家人卖掉老家房屋,将卖房子的50万元投入进来购买产品。 “警察抓到我的那天,实际上我的两张银行卡里只有5000块钱。”在庭上,刘洪喜很是悔恨。 专家分析 不要幻想一夜暴富 被告人李月东的辩护律师潘海波介绍,根据自己对所接触的传销案件的了解,进入传销组织的大多是想一夜暴富。绝大部分进入传销中的人,素质相对较低,他们渴望尽快致富。 “无论该类传销活动如何变化,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律师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摆正心态,不要轻信各类可以让人一夜暴富的传销骗局。 以案说法 组织、领导传销罪 2009年2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不要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 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幻想一夜暴富卖祖产筹得50万 深陷传销一年只剩5000) 责任编辑:小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