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4日讯】(新华网)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涉案人数77人、涉案金额220余万元的传销活动案。被告人朱金平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据法院介绍,2009年初,朱金平夫妇被人拉入一传销组织,该组织以西部大开发国家工程的名义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进行传销活动,并以国家开发扶贫项目,个人入股,采取以每股3800元,每人只能缴纳10股,发展下线600股出局的形式让他人参与缴纳费用,并分为五级三晋制。 截至2013年11月28日案发时,共发展下线达77人,计份额672份,涉案金额达220余万元,致使多数人资金无法追回,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 2014年1月17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金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朱金平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原标题:男子以西部大开发为名组织传销 涉案金额220余万) 责任编辑: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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