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协作机制 “跨区域、跨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多年来一直是加强联系配合、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在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都建立了类似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针对目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工商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很有必要,并且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会议指出,在信息共享方面,工商部门不能仅靠一年一度的会议交流,还应从工作实际出发,随时交流,按需交流,进一步研究信息共享的方式方法;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协查配合;围绕协作区域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统一部署,形成声势;针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突发事件、恶性事件、群体事件等,及时联动处置,使事态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 会议强调,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要真正发挥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的作用,各地工商、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机制,真正做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彻底铲除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诚信、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传销“毒瘤”。▲ (原标题:关注热点 加强防控 推进协作——第六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侧记)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