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21日讯】(中国工商报)近年来,个别地区传销活动有死灰复燃之势,传销活动花样翻新,演变出新特点,给基层工商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困难。笔者就目前基层工商机关遇到的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困难进行分析,提出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基层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困难 取证困难。传销组织日渐严密,上下线之间单线联系,培训洗脑工作不局限于现场授课,更多的是利用网络媒体进行网络集会,各会员拥有独立的账号密码或者网络端口,外人若不经推荐难以进入该传销网络之中。传销人员经常与工商、公安机关进行“躲猫猫”式的游击战。因此,在此类案件取证过程中,很难拿到传销组织架构以及相关证据。 执法力量单一。传销历来伴随着庞大的人员体系,基层工商机关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由于人员数量、人员水平以及职权范围受限,造成执法力量相对单一,在面对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传销组织时,往往力不从心。 打击效果不佳。藏身于基层工商机关辖区的传销人员往往属于整个传销组织的底端,上下线很少出现以面谈形式授课培训的情况,大多数借助网络进行联系。因此,基层工商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处理相关案件时,很难找到传销组织者,往往以遣返、教育参与传销人员为主,造成传销组织很难连根拔起、此打彼跑的现象。 相关对策及建议 强化基层执法水平教育。针对传销演变的新特点,上级工商机关应对基层执法人员经办传销网络案件进行培训与指导,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总结案件办理经验,使执法人员在办理传销案件时做到有的放矢。 强化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打击传销不能依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应在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之间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作机制,提升传销案件查办效能。 强化基层群众教育指导。有调查显示,大部分群众不能准确说出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对此,工商机关应加大对广大群众的教育指导力度,一方面消除部分群众不劳而获的思想理念;另一方面,要积极教育群众认清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公布传销组织名称及传销网站,让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抵制传销。 强化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基层工商机关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体系的优势,不给传销提供集会、仓储场所等便利条件,同时鼓励群众多举报、多投诉,必要时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物质奖励,充分挤压传销的生存空间。▲ (原标题:基层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困难及建议)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