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胜追击 严防传销死灰复燃 行动第二天,由达州市工商局牵头,组织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工商执法人员100人、公安干警98人、社区干部170人,对分布在通川区西外片区各小区内出租房的传销人员进行清查,端掉传销窝点79个,挡获传销人员304人,经现场宣传教育,自愿离开和组织遣返250余人。经调查,该传销参与者达2100余人,其中离开达州的有1800余人。 经调查发现,2012年10月以来,以杜某甲、杜某乙、杜某丙、兰某、岳某等为首的河南籍传销组织人员,打着“异地自愿消费联盟”的幌子,以国家在西部搞大开发,达州有很多工程项目需要投资,一年能赚几十万的名义,将其河南洛阳籍亲朋好友骗至达州,随后以“讲课、现身说法”等方式进行洗脑,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其加入该消费联盟。 该组织采取发展人员来提取报酬,实行五级三阶制,层层递进的模式进行传销活动,即设立主任、小经理、中经理、大经理、老总五个层级。个人向该组织缴纳69800元购买价值500元的一部手机或其他日用品,作为认购21份份额,成为该消费联盟的成员,即主任;主任发展下线成功,成为小经理;再向下发展人员成为中经理,然后是大经理,达到29人时成为老总。每加入一成员,主任提成19000元、小经理6301元、中经理3000元、大经理1000元、老总10000元。该组织人员之间只称呼代号,如主要管理人员杜某某叫“随缘”,并在传销组织中明确了“五不”发展原则,即不发展公务员、老师、军人、学生和本地人员。 案件查处后,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8.30异地自愿消费联盟”传销案的处置工作。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但不构成刑事责任传销参与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已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印制宣传手册1000份,印制张贴通告200份。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相关技术侦查工作,对16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骨干进行突审,提取相关犯罪证据。辖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目前,达州市检察机关已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16名犯罪人员审查起诉。 2014年,四川省工商部门在认真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作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坚持打头目、端窝点、摧网络,做到一旦发现线索,则深追不放,一查到底。并加强了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四川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黄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达州查处“8.30”传销案的实践告诉我们:首先必须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密切合作;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协作,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其次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实施精准打击,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大、打深、打精,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第三要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把引发社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原标题:不给传销留后路——四川工商部门科学打击传销报道)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