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1日讯】(中国工商报 吴楠)1040阳光工程是一个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公安、工商部门确认为传销活动。 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犯罪手段起源于1998年,主要地点在广东佛山和广西来宾,随后向全国蔓延。从2007年开始,广西南宁、湖北武汉、安徽合肥、贵州贵阳等地都有这个传销组织的成员在活动,这个“全国连锁”的传销组织甚至还建立了官方网站。 相较于以往的传统传销,这种传销伪装成“高端”模式,宣称接受群众自愿投资,投入69800元,两至三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收益,“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为了发展下线,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者常用“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该项目为地方政府吸聚资金,实现中国经济增长,是一种‘国家战略’,受地方政府保护”的言论来蛊惑人心,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受骗者进行洗脑,甚至编造“国家领导人秘密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的所谓方针。 这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谎言,让全国各地很多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被掳获。反过来,这些成功人士又成了传销组织者迷惑其他人群的有力论据:“那些非常精明的人,能力、水平在我之上,如果是陷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干?”于是,这种传销,就像一颗迅速膨大的毒瘤向全国蔓延。 该类活动实质是一群“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人员共同谋布的新式传销。其设计之精巧,确实颇具迷惑性。 先来了解1040阳光工程的基本模式—— 洗脑。由上线通过亲戚朋友等纽带关系诱骗熟人到传销窝点,有专门人员对新人进行轮番洗脑教育,以自愿投资、高额返利、国家暗地允许、可以优先参与国家项目投资等谎言诱骗鼓动新人参与投资。 等级设置。传销组织包含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高级经理)等4个级别(也可能是5个级别)。购买一份即成为业务员,购买21份直接成为主任;每人发展成员不得超过3人,累计到65份即成为经理;累计到600份,并且在两条业务线上出现经理时,即可成为老总,只有达到老总级别才可以接触到所谓实体工程。这样的设置,让最初的接触传销的人群坚信真的有“实体工程”,只是自己级别不够接触不到而已。 组织管理。该传销组织有一套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对级别晋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发展新人方法、日常学习生活制度都有规定,并有纪律(管理、监督执行纪律)、能力(培养发展成员的能力)、申购(办理投资、返利事宜)、晨会(讲解20条内部规定)等方面的管理人员(称为“总管”)。 投资及返利。以最低认购一份股份为加入资格,第一份需要3800元,之后每份3300元,最多可以购买21份,合计需要69800元。传销组织一般要求一次性购买69800元的份额,购买21份就可以成为组织内的主任级别。接下来,发展3个下线,这3个下线同样投资69800元,每人还要再发展他们的3个下线。当自己的团队中有21个成员达到老总级别后,直接或者间接吸收的金额已经达到2540万元,其中45%“上缴国税”,剩下的“上缴个税”后会得到1143万元,再减去“手续费”后会得到1040万元。 2014年12月,备受关注的1040阳光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案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共有19名被告,受害人数超过2000人。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年初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马某等19人先后到广西南宁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参加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对外谎称从事国家开发项目1040阳光工程,其实无任何实体业务。该传销组织通过召开行业工作会议、学习行业文件精神等活动,对下线人员进行邀约技巧的训练,传授给新人洗脑的方法,同时积极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纳3800元至69800元的入门费,并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对19名被告人均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予以惩处。 无独有偶,去年11月,河南省工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开封市公安和工商部门历时7个月,成功破获以江苏籍穆某、李某为首的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件,涉案金额5100万元,抓获传销骨干分子46名。 去年4月,开封市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江苏省连云港籍穆某、李某在开封设立银行账户并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采取五级三阶制模式,按其业绩发展情况,从高到低将传销人员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上下线关系。上线人员对下线传销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按比例逐级瓜分。 传销人员通过下线人员不断“拉人头”购买份额提高业绩,从中骗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得以晋升成为最高级别传销人员。该组织承诺,投资3800元可赚381万元,投资69800元,1年至2年后可获得巨额回报1040万元,并自称为国家暗中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 去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河南省打传办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部署,开封市打传办制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集中精力查处1040阳光工程传销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