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14日讯】(锡林郭勒日报 格根图雅)最近常听到陪孩子住城镇的牧民中同乡、同学、同室、同宗、同事,这些熟人给他们带来各种“百万富翁”的机会的“好事”。他们以“代售”各类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的名义,以组织培训、港澳旅游等诱惑下一个接一个发展下线的例子屡见不鲜。真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各地传销活动屡禁不止,随着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当今传销活动在城市的活动空间不断被压缩,但有逐渐向牧区蔓延的倾向,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传销活动向牧区地区蔓延的原因 (一)牧民的自身素质和社会环境的局限性。一方面,城乡贫富悬殊现状更易使牧区居民渴望增加收入,传销者精心编造的“洗脑”故事与牧区居民一夜暴富的心理不谋而合。另一方面,牧区居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日常交往圈子较窄,更容易被传销者利用“熟人”关系骗入传销的陷阱。 (二)传销组织行骗手段和方式的隐蔽性。当前,传销手段不断翻新,以“专卖”、“代理”、“共销”、“重复消费”、“框架营销”、“网络倍增”、“网络营销”“会员卡”、“加盟连锁”、“滚动促销”、“体验行销”等形式“挂羊头卖狗肉”。偏远地区牧民由于文化素质的低下,极易上当受骗。 (三)传销活动成本和风险的规避性。为加强“被洗脑”群众对分销组织的“归属感”,传销组织会满足传销成员生活起居等基本需求。由于牧区的消费水平相对于城市较低,发展传销下线可以相对减少更多的经济负担。另外,牧区地区由于面积广阔,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更难到位,执法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传销活动更难发现。 二、对策建议 (一)增强执法人员自身执法素养。加强对《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广大牧民群众思想认识。在牧区人口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子、出动宣传车、举办打击传销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会、参与人员现身说法等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的方法形式,揭露传销活动的的表现形式、本质和危害,教育引导牧民群众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 (三)严格把好企业日常监管关。要加强“空壳”、“皮包”公司登记准入审查关和日常实地监督检查关;同时联合人社等部门加大对招工广告、招聘信息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实辖区招工单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防牧民因虚假招工信息广告被骗入传销的陷阱。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一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基层派出所,以及社区、居(村)委会,加强对牧区出租屋、工厂的管理,通过与业主、经营者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其应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和通信、教育、金融、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案件线索移送、执法信息共享、“两法”衔接等工作,通过部门合作提升防范、打击传销的力度,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向牧区地区蔓延。▲ (原标题:传销向牧区蔓延须引起重视)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