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律师说法 微商或成变相传销 低层代理商难维权 微商生意要做大,不是在零售,而是发展代理做下线,做大批量的批发。站在金字塔顶部的代理商,不需要考虑产品是否卖得出去,是否有人使用,只要有一级、二级等下级代理商从他们那里要货,钱就赚到了。至于下级代理商们是否能够找到再下一级的代理商,货物到手后是卖出去还是囤着,都已“事不关己”。 “有入门费,发展的下线的数量决定了收入高低,级数在三级以上,涉及30个人,这些都是传销的特征。”在北京安博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王亮看来,微商的模式,涉嫌变相的传销,“这种层层代理的模式,货物从高级代理的手上一级一级地往下转移,而最底层的分销商,往往成了这个金字塔结构中的受害者。” 目前,微商们拿货,都是先支付货款。“这种仅靠‘信任’的交易方式,存在这风险。”王亮说。 目前,微商多数为没有经过微信平台认证的私人账号,无法掌握对方的真实的姓名、地址。“双方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收了钱又不发货,买家是很难维权的。”王亮说。 相关新闻 “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 微信传销大师获刑8年 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前不久,这个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的“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 ,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这也是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 被告陈志华只有中专学历,却自称“亚洲催眠大师”开门授课。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 、杭州、广州、北京 、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吸引了众多拥趸。15个月内,累计有 329 人 共 交 了4615364元给陈志华。 今年5月,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志华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万。▲ (原标题:微商发展下线似传销 一盒面膜转手4次价格翻数倍)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