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定义的演变 【直报网10月9日讯】(中国反传销网)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什么叫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如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经济学家这样定义传销: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分为“传人传销”和“传物传销”两种基本形式。 “传人传销”采取的方式就是拉“人头”,传销组织呈“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人头”拉得越多,个人级别越高,而获取报酬的方式则是从发展的下线中层层盘剥,梯度计算。 “传物传销”则是以商品直销为幌子,用偏离了商品价值的虚高价格来进行“多层次直销”,每个传销人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依次获取利润。 传销人用虚高的价格买回商品时,必须通过发展下线才能转嫁自己的心理不平衡,这个下线才能弥补传销人多付的商品款,一旦发展不到就只有靠“骗”。理论上它的下线是无限的,每个人都能赚到钱,但现实生活中它总有终极用户。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网络的兴起,传销正以以前人们见所未见的新形式出现,但只要符合上述定义,就能很快地辨别传销。▲ (原标题:从国家与经济学家定义看什么叫传销)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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