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 高志农/摄 加强社会共治 创建“无传销城市” 从2006年开始,全省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社)”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推动基层政府部门和社区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 截止2013年底,我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865个。2014年起,在此基础上,全省开展了“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80%的县(市、区)级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 目前,全省已创建“无传销城市”县级试点城市36个。 加强打击力度 开创打传新局面 “当前,传销活动借助网络平台花样翻新、手法多变、传播更快,传销形势依然严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颖介绍了我省当前传销形势和公安机关打传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传销活动多发、传销人员长期聚集地及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不断加强打传力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认真受理、跟进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传销线索;“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查处一批社会关注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同时加强部门配合,重点打击异地聚集式、资本运作式、网络传销等新型传销,严厉打击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违法活动的行为。着力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无传销城市”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