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传销组织以考察项目、介绍工作等欺骗手段为名,将外地新人骗至山东济宁。新人加入“组织”,首先要购买“资格”,价格为3800元。有了“资格”以后可以继续“申购”股份,每股3300元,每人限定购买20份,合计6.6万元,加上“资格”3800元,每人最多缴纳6.98万元,由“申购总管”至银行办理银行卡,外地新人将“申购”资金存入银行卡,成为正式成员,也是最底层人员称为“业务员”。 此后,如果要增加份额必须吸收其他人员加入,份额积累至65份时升为“经理”,积累至600份时升为“老总”,“老总”每月有10万元以上收入。“业务员”以上人员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发展一人或返利6000元,其上线获返利3.9万元。 李某目前在该传销组织中职务为“老总”,年薪百万余元,已达到传销组织级别中的顶层领导人员级别,其伙同“经理”级别以上人员通过手机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发展新人、培训、拜访、学习、晋级等犯罪活动。其下线人员又分别发展各自下线“业务员”,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经查,该组织层级、人员已达3级30人以上。 值得警惕的新型传销模式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一些新型传销模式悄然兴起,传销形式更加隐蔽,不宜察觉,并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避免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检察官为大家梳理了几种新型的传销模式。 “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既不依附于任何公司、企业经营,也没有任何商品、劳务借口,其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的缴款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 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隐蔽性很强,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其操作模式为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连锁会员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则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该模式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