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6日讯】(长沙打非专线)近3年江苏省法院系统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涉案金额达亿元以上的有13件,有的案件甚至高达2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数9000余人。(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5月31日,江苏省召开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媒体通气会透露,近几年江苏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从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形式,向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纯粹“资本运作”形式转变,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新模式案件多发。 江苏省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借用“互联网+线下+非法集资”模式,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阔,区域案件不断增多。 具体表现为,一些传统的非法集资活动也披上了“互联网金融”高大上的外衣,风险交叉蔓延,欺骗诱导性更强。 例如,在江苏首起P2P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石某某注册成立常州汇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在网上开设“汇宝信贷”民间理财平台,宣称是新型的P2P理财模式,在网页上发布××公司资金周转需要资金、××公司购买原材料需要借款等不同标的(投资项目),年利率为20%,并承诺按期还本付息,共非法吸收存款1759万余元,受害人数多达243名,涉及25个省份。(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在虚拟理财领域,近几年在互联网、微信、软件或手机APP上出现了大量理财产品广告。部分不具有代客理财能力的机构,采取广撒网、反复轰炸方式诱使人们参与投资,非法吸收或骗取公众资金。犯罪分子一般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收益高、回报快,其利诱性极强。 例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满15天即可提现。 此外,非法集资还盯上了农民的“口袋”,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例如,在南京市浦口区,一个没有任何金融资质的“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将它的内部装潢得和正规银行一模一样,并以高额的贴息款揽存,短短1年时间就有近200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近2亿元。 【支招】摒弃贪利心理,远离陷阱 那么,如何防止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关键是要避免贪利心理和轻信思维。”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认为,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营销、资本投资等模式,其核心都是通过高回报的利益诱惑来吸引人员加入。 “这种高息以年息计算的话一般在20%以上,有的高达60%,甚至更高,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几十倍,这种收益属于‘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不可信。”江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检察机关已办理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案件,无论是以项目投资名义,还是以借贷形式筹款,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被告人许以很高的投资回报率。 他也提醒,日常生活中,公众对于发短信、打电话、散发宣传册、召开推介会、在主流媒体上打广告等形式进行“普遍撒网”的宣传方式,打着公司、合作社等旗号的投资、借款、互助等,以及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的投资理财方式,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谨慎“出手”。 (原标题:“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新模式案件多发,需立法整治!)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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